早在2015年6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第6条明确指出: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杨先生说:“‘学平险’属于商业保险,购买与否、选择哪家保险公司购买均是自愿行为。建始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老师在班级群推销保险产品,要求只能在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与教育部等部门的规定完全相悖。”
7月8日,建始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校在要求老师向学生宣传购买“学平险”时,一再强调是自愿行为,不能要求家长在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针对个别老师通知时出现的问题,学校将立即进行纠正。
7月8日,建始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恩施州分公司是该县中标的教育风险管理顾问,负责提供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设计涉教保险产品,协助出险后的索赔,协调疑难案件处理,督促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及时足额赔付到位。该公司选择的合作保险公司均是有实力且信誉良好的大公司,学校向学生推荐该公司主要是考虑到后续保障,同时也避免出现恶性竞争,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权益。
因个别学校在宣传购买“学平险”时用词不当引起家长误会,建始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要求学校老师向学生家长推荐宣传购买“学平险”,但强调是自愿购买,部分老师理解有误,建始县教育局会立即予以提醒纠正。
针对市民投诉建始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某老师要求家长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学平险”的情况,建始县教育局调查认为其宣传口径确有不恰当情况,但未发现有利益输送和主观故意。7月10日,建始县教育局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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