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办函〔2021〕840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0号)、省委农办《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40号)、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4〕2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固镇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及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固镇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22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落实支持政策、加大要素投入、加强指导服务,以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为抓手,以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帮扶对象持续增收为目标,深入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推动特色产业及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二、项目实施类型及对象
(一)项目实施类型
1.到户产业项目。因户施策,分类指导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且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包括监测对象,下同)科学选择奖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中的项目实施,鼓励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充分利用庭院资源,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奖补项目清单中没有标明的其他符合发展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由乡镇政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研究同意后,也可组织实施。
2.村集体产业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对象
1.到户产业项目: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且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攻坚成果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及具备条件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根据到户项目奖补清单,严格资格条件和奖补标准,应补尽补。
鼓励引导农户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薄壳山核桃、微果园、微菜园、微花园、微药园、微养殖园、微车间、微农庄、微超市、微电商、庭院式光伏微电站等项目。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的,2024年度政策支持对象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推进分类帮扶,做到因户因人施策,以下各类脱贫户(监测对象)不再落实产业奖补帮扶政策:
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中的一般农户原则上不再落实产业奖补到户帮扶政策。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不再落实产业奖补到户帮扶政策。
2.村集体产业项目:具备相应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条件的脱贫村和一般村。
三、项目操作程序
到户产业项目坚持“户申请、村级审查初验、乡镇验收审批、县级备案”程序,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户申请。脱贫户在实施奖补项目清单中的项目时,如实填写申请书,及时上报村(居)民委员会。
(二)村级审查初验。村(居)民委员会收到脱贫户申请书后,及时进行审核,落实全程跟踪服务责任人。在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时,村级组织实地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填写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经会议研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乡镇。
(三)乡镇验收审批。根据县委办《关于取消并停止系统行业内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通知》的要求,取消并停止“脱贫户产业奖补项目县级抽查复核”,乡镇政府负责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审批工作。乡镇要安排专人审核材料,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覆盖实地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会议研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审批。
(四)县级备案。乡镇政府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发放奖补资金,并将审批拟发放产业项目奖补的花名册报送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将有关奖补信息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拨付。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审批,报县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乡镇运用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编制录入补贴花名册并同时进行乡镇、村两级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将所需奖补资金拨付到有关银行打卡发放到户。
(六)公示公告。村、乡镇两级公告公示(在固定公开栏公开均不少于10天),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村集体项目操作程序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项目资金安排原则。鼓励各村(居)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绿色高效、有潜力、可持续发展的村集体项目,鼓励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庭院经济项目,统筹资金、足额安排,给予金融帮扶等政策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特色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抓,建立部门协调、分工明确、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体制,保持工作队伍稳定,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二)加强技术指导。继续推行农业技术人员包村联户指导服务制度,每名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个实施自种自养项目的脱贫户,重点做好关键农时季节指导服务,全年入户走访10次以上。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对实施自种自养项目的脱贫户及带动主体进行培训指导,每年不少于3次。要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科技特派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精准帮扶的重要内容,采取“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庭院经济”等模式,扎实开展精准帮扶服务,推广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延长产业链条,赋能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产销衔接。脱贫户奖补项目产业必须要有稳定销路,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带动主体帮助销售与自行销售相结合,确保特色农产品销得畅、销得好。持续推进“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鼓励支持实行“订单”化生产,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更好地发展特色种养业。实现分散生产、联合经营、互惠共赢。将符合条件的庭院农副产品纳入供销“832”平台、“徽采云”政府采购平台、帮扶单位定点采购等范围,切实帮助解决庭院农副产品销售问题。
(四)加强风险防范。把产业发展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价格波动、产品滞销、带动断链等出现产业发展困难的脱贫户、边缘户,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深化“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改革,开展特色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和若干选项民生保障自选保险的“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加强保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五)加强督查考核。将“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纳入对乡镇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督查考核脱贫户实施农业特色产业项目情况、主体带动情况、园区建设完善情况及产业发展典型案例。
(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产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产业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耕种面积确定。特色种植项目的耕地面积,原则上以该块地的土地确权面积为准,如未确权或确权地块仅有部分发展特色种植项目,就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实际测量的数据要据实记入《乡镇和村级验收意见书》;对种植非本户的耕地,需提供村(乡镇)证明或乡镇经管部门审核的流转合同。
(二)奖补上下限。每户每年享受到户产业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3000元,最低不少于400元。
附件:
1.固镇县脱贫户特色产业奖补项目清单
2.脱贫户产业奖补项目乡(镇)村两级工作流程图
3.脱贫户申请书
4.脱贫户承诺书
5.脱贫户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申请审批表
6.脱贫户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申报花名册
7.乡镇和村级验收意见书
附件1:固镇县脱贫户特色产业奖补项目清单
类型
项目名称
单位
规模要求
奖补标准
种
植
业
设施
大棚
亩
1.0亩以上
跨度6米以上钢管大棚
2000元/亩
其它普通大棚
1000元/亩
露地
蔬菜
2.0亩以上(纯收入达600元/亩以上予以奖补)
400元/亩
食用菌
食用菌棚
100平方米以上,跨度6米以上钢管大棚
10元/平方米
100平方米以上,其它普通大棚
5元/平方米
菌棒
500棒以上
1元/棒
莲藕等
水生作物
中药材等特色种植
花生
2.0亩以上
200元/亩
西瓜
山芋
油葵
甜叶菊
养
殖
肉牛
头
规范养殖存栏1头以上,体重≥150公斤。
2000元/头
肉羊
只
规范养殖6只以上,体重≥15公斤
200元/只
能繁母猪
规范养殖1头以上
400元/头
育肥猪
规范养殖10头以上,体重≥30公斤以上。
200元/头
驴
规范养殖2头以上
1000元/头
鹌鹑
规范养殖1000只以上
1元/只
鸡鸭
规范养殖200只以上,体重≥0.25公斤。
10元/只
固镇县脱贫户特色产业奖补项目清单(续)
鹅
规范养殖200只以上,体重≥0.5公斤。
20元/只
鸽子
5元/只
肉兔
肉狗
条
规范养殖10条以上,体重≥15公斤
200元/条
池塘常规
水产品
1亩以上。
500元/亩
池塘名特优水产品
网箱养殖
平方米
20平方米以上。
20元/平方米
养殖
其它品种
人
养殖人均年纯收入1000元以上。
1000元/人
林
经果林
合理密植
地径2cm以上。
300元/亩
用材林
地径3cm以上。
景观绿化苗木
地径1cm以上。
家庭作坊
户
小磨麻油、豆制品加工、豆芽、
扎扫帚等,年纯收入不低于5000元。
1000元/户
农业经营主体务工
在县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有营业执照),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实际务工不低于三个月,且务工年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以务工者本人的工资银行流水为准)。
200元/月.人
备注:1.每户当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少于400元。
2.对2017年以来已实施的净增量奖补项目,本年度认定奖补规模应为扣除此前已奖补的规模。
净增量奖补项目包括:设施大棚、林业、水产养殖、牛、羊、能繁母猪、鸽子、肉兔、肉狗、家庭作坊等项目,其中:以前年度已奖补的设施大棚,本年度种植奖补清单中的作物,按对应的露地作物奖补标准进行奖补。
3.特色种养项目必须是自种自养达标项目,且要有稳定销路或实行“订单”化生产。
4.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的,栽植果树,以棵为单位(合理密植),米径超过3cm的每棵奖补
15元,种植露天蔬菜的,以平方米为单位,每平方米奖补1元。
附件2:
脱贫户产业奖补(庭院经济)项目乡(镇)村两级工作流程图
附件3:
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庭院经济项目)申请书
村(居)委会:
本人,已了解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庭院经济项目)奖补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于2024年至月发展产业奖补项目(庭院经济项目):,建设规模:,申请奖补规模,现申请立项按我县有关政策进行奖补。
2017年以来该产业项目奖补情况
(净增量奖补项目填报)
年度
奖补规模
奖补资金
备注
备注:2024年申请庭院经济项目奖补的需要统计2023年以来发展果树项目奖补的情况。
申请人(签名或按手印):
2024年月日
附件4:
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到户奖补项目
(庭院经济项目)承诺书
本户已申请发展产业奖补(庭院经济奖补)项目:,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已充分了解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庭院经济项目)奖补政策,自愿发展该产业且符合本户实际;
2.保证认真实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和帮扶责任人反馈给予帮助解决,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3.对申请的产业奖补项目(庭院经济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如产业规模有变化,及时进行申报变更;
4.积极配合村级和乡镇项目验收复核;
5.对申报材料和各级核查提供的产业现场以及问询回答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承诺人(签名或按手印):
附件5:
2024年固镇县乡(镇)脱贫户产业奖补(庭院经济)项目申请审批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编号
家庭住址
耕地(亩)
人口数
户类型
一卡通号码
申
请
本次申报产业奖补项目情况
建设规模
申请
申请奖补资金(元)
本次申报的净增量奖补项目
2017年以来已奖补规模
(庭院经济需填2023年果树项目已奖补规模)
“订单”带动主体或稳定销路
技术培训指导需求
帮扶责任人
工作单位
脱贫户签名(或按手印):
村级
验收审核意见
经组织实地验收、会议研究,并按政策要求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对该户实施的产业项目(庭院经济项目)发放奖补资金(大写)元(¥元)。
村(居)村级专干:
(盖公章)
年月日
乡镇
验收
审批意见
经组织实地验收复核、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政策要求公示期满无异议,审批同意村级奖补意见。
乡镇分管负责人:验收组成员:
盖章(乡镇政府):
附件6:
2024年固镇县脱贫户产业奖补项目(庭院经济项目)申报花名册(第**批)
序号
村居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耕地
(亩)
银行打卡信息
项目
名称
是否是已奖补
“净增量”项目
(亩、头、只)
(元)
户名
“一卡通”号码
乡镇主要负责人:乡镇分管负责人:乡镇站(审核人):
附件7:
固镇县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
验收意见书
村(居)委会(盖章):
本次申报产业奖补(庭院经济)项目概况
生产经营
是否正常
实际测量特色种植面积情况(以确权面积为准的不需再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