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数据的共享放开无疑将破除一些商业健康险现有的发展障碍,有利于丰富健康险产品供给,满足民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但是,在双平台信息共享落地的过程中,必须严守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这条“底线”,在促进商保机构降本增效的同时,坚持公共资源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近日,业界期盼已久的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数据共享释放出积极信号。
业内人士认为,医保数据的共享放开无疑将破除一些商业健康险现有的发展障碍,有利于丰富健康险产品供给,满足民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但是,在双平台信息共享落地的过程中,必须严守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底线”,在促进商保机构降本增效的同时,坚持公共资源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信息孤岛”亟待破除
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健康险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国家政策与供需的推动下,我国商业健康险市场快速增长,原保险保费收入从2012年的862.8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865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明显高于寿险、财险等其他险种。2023年,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更是突破了9000亿元。
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商业健康险承担的保障在全国医疗总费用支出中仍然较为有限。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商业健康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仅约5%,远低于全球22%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直以来,由于缺乏医疗数据的对接和支持,健康险风险定价所需的数据不足,导致健康险出现产品结构单一、逆选择风险高、骗保频发等一系列问题。例如,医生是否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提供诊断治疗、投保人是否带病投保……这些问题因为保险公司数据信息有限,很难逐一验证,从而导致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加大。
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是推动医保与商保协同发展的关键,对于商业保险加强风险管理、优化理赔意义重大,整个保险行业对此期盼已久。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建议,打通医院、医保、商业健康险的数据共享渠道,打造更精准、实用的商业健康险产品。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实现公立医院的病人和疾病数据以及医保部门各种疾病的费用报销数据与商业健康险公司共享,推动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借助数据进行精算,开发出更符合大众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
“医保数据共享放开,能有效降低商保与医保之间由于数据口径差异所导致的数据治理及加工流程成本,进而有效简化投保、理赔流程,降低保险机构调查成本,提升理赔效率,实现商业医疗保险的即时结算。”东吴证券分析师表示。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认为,实现信息共享后,能有效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成本费用控制,提高社保与商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民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赋能商业健康险发展
据记者观察,近年来,国家和行业层面一直在循序渐进地推动医保数据与商业保险共享。
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联合金融监管总局起草的《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议(征求意见稿)》提到,双平台将在政策性业务、药品目录、支付结算情况等六个领域开展合作。其中包括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历史数据汇总分析的信息共享,支持商业健康保险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人群开发产品;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险在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结算情况的信息共享,支持商业健康险提高理赔处理时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理赔结算服务等。
对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在座谈会上表示,要有效发挥医保系统平台全国统一、广泛覆盖、标准规范和医保大数据规模大、结构好、更新快等优势,积极赋能商业保险加快发展,不断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守住信息共享安全“底线”
在双平台信息共享落地过程中,如何确保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
黄华波表示,全国统一医保平台和大数据是重要的公共资源,各地医保部门要坚持公共资源使用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同时要结合医保平台数据具体特点,突出经济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既要保证商保机构公平竞争、促进降本增效,又要确保群众知情权和信息安全。
不过,在确保信息安全底线不能突破的同时,也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若采取对医保数据进行脱敏使用的方式,选择脱敏处理程度也颇具考验性。若脱敏程度过高,可能影响保险机构对数据的处理和应用;若脱敏程度过低,则有可能造成数据泄露。因此,如何确定医保数据的脱敏程度仍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