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指标的调整,7月份社保费、公积金的缴费(存)基数上下限都有了调整。广州的社保有哪些新的消息,广州的社保调控将会带来哪些行的变化。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广州社保新规定,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1.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
认真看央视新闻的各位对这点一定熟悉得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从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广州长者享居家养老服务
(编者注:“补给侍丁”制度是指侍丁不需服徭役,对80岁以上的老人,朝廷他安排一个照料的侍丁,90岁以上的安排两人,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人。)
【医疗保险】
1.广州居民大病医保个人缴费取消,报销额度提高
按照《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引入大病医保,不需个人另外缴费,大病医保保费从统筹基金中划拨。各位莫慌!大病医保这次“加量不加价”,不仅不需要个人自掏腰包购买,还将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2.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
今年1月初,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
1.保险费率下调
在6月2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到,从10月1日起,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随着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费率的下降,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为企业减轻了一定负担。
2.广州市生育保险门槛降低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打破以往生育保险必须缴满一年才可享受的规定,明确只要其用人单位为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参保人虽未缴满1年生育保险,却可在缴满1年后进行生育保险申请报销。就连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生育保险标准的职工等都能享受生育保险。
而自10月1日起,生育保险的就医确认也简化手续,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麻麻再也不用担心报销个生育保险还要去人社局审批盖章啦!顺说,此次生育保险改革取消了产检次数限制!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8%、0.64%、0.48%;个人0.2%
生育保险:单位0.8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个人无需缴纳
提醒: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5年1月1日起,原20%和12%两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仍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个人缴费比例:8%>>>详情
2、工伤保险的费率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费率由3档变8档,即工伤保险费率从本市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2%调整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2%、1.3%、1.4%。
3、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3月1日起下调,即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1.2%、0.9%对应降为0.8%、0.64%、0.4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