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和医保通常是不能同时报销的,一般是先医保报销,再用商业保险报销。社保仅可报销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且报销的额度相对有限,在社保报销完之后,可以利用商业保险进行补充报销。按照费用补偿原则,社保中的医保报销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总额,不会高于实际医疗总花费。
商业保险的特征包括: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和医保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2.建立基础不同
3.管理体制不同
4.对象不同
5.保障范围不同
7.待遇计发不同
9.法律基础不同:医保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找法提醒: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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