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是由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一、生育险报销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不同地区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连续足额满9个月,有的地区规定累计足额缴满12个月,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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