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地点为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明光路166号凯瑞大厦I座)一楼南厅。各区县参保单位由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2021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和《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更新电子报盘中“申报工资”项。
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同时还要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承诺书》。
缴费基数应该如何确定
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据了解,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3089元的,以2308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618元的,以4618元作为缴费基数。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2年度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4618元或7696元确定。
参保单位到所属经办机构缴费基数申报窗口拷取参保数据及客户端,或从医保网厅下载参保数据及客户端。参保数据中“申报工资”项必须按照个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非缴费基数)如实填报。参保数据填报完成后,将数据导入客户端程序中,生成《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单位打印后将报表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0月31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单位可在医保网厅或临柜办理增减变动,10月31日系统统一核定11月份费用。11月1日至11月30日可在医保网厅或临柜办理增减变动,11月30日统一核定12月份费用。未能统一核定的单位,办理增减变动业务后,到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业务。
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缴费基数补差为负数的单位补差数据对应月份已实缴的,将补差金额直接退至待转金;如补差数据对应月份有欠费的,待欠费月份实缴到账后,医保经办机构再将补差金额退至待转金。已经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由单位统一办理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清退业务。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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