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费用,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二、门诊即时报销
从2024年4月1日起在校参保学生到门诊部就诊的医疗费用,在交费时可直接享受报销结算,只需个人支付30%的医疗费用。
三、门诊报销补办
1、每年度正常在校参保学生2024年1月1日——3月31日的门诊医疗费用,从4月1可以来门诊部医保办办理门诊报销。
2、2023级新生,正常在校参保学生2023年9月1日——2024年3月31日的门诊医疗费用从4月1可以来门诊部医保办办理门诊报销。
3、所需材料
校内就医:①门诊病历、②门诊发票、③门诊处方、④检查检验报告单。
校外就医:①门诊部开具的转诊单、②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③门诊发票、④检查报告单、⑤门诊收费清单。
异地就医:①就诊医院等级证明、②门诊病历、③门诊发票、④检查报告单、⑤门诊收费清单。
四、校外转诊就医
参保大学生因病确需转诊的,学校门诊部接诊医师开具转诊单后转往上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诊结束后到学校医保办办理报销。
五、异地就医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和休学期间,在西安市外异地门诊就医的,可选择所在地一级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予开学后到医保办进行报销结算。
温馨提示:
1、未经学校门诊部转诊自行到校外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