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手妈妈对于这个问题可谓是摸不着头脑,生产报销算是众所周知,但是很多准妈妈在产前检查时却选择自费,因为不知道究竟是能不能报销,其实总体上而言是可以报销的,而一般报销只要将药费单交给单位的人事,单位负责到社险机构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可以报销,但不是全部,有一定标准的,而根据各地报销标准的不同,在报销额度上也是会有差异的。
一般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三、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四、产前检查的内容
1.详细询问病史
2.推算预产期
3.全身检查
(1)身高和体重/体重系数(BMI)
(2)血压测量
了解患者基础血压情况对于评估和判断妊娠期循环系统的耐受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慢性高血压的患者需要早期积极控制血压在生活和饮食方面需要得到更为专业的指导。
(3)口腔检查
(4)心肺的听诊
了解心脏有无杂音,肺部有无基础病变,尤其是既往有心肺疾病病史的孕妇在妊娠期负担明显加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心肺功能的评估。
(5)下肢有无水肿
正常情况下孕妇会有膝部以下的水肿而且休息后消退,如不消失而且伴有体重增加过多,则需要警惕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
4.产科检查
(1)测量宫高与腹围
宫高是指耻骨联合上缘至子宫底部的距离。宫底超过正常孕周的范围时,需要考虑是否为双胎妊娠,巨大儿以及羊水过多,尤其是胎儿畸形引起的羊水量的异常增多。腹部过小则需要注意是否存在胎儿宫内发育受限,胎儿畸形等。
(2)胎心音听诊
胎心音往往在胎儿的背侧听诊比较清楚,当子宫壁较敏感,或者肥胖等其他原已导致的胎位评估困难者有一定的帮助。
(3)阴道及宫颈检查
阴道检查往往在早孕期6~8周期间进行,需要注意无孕前检查的孕妇需要进行常规的宫颈细胞学检查以除外宫颈病变,如果发现有宫颈细胞学的异常需要酌情行阴道镜检查。在孕晚期可以在进行阴道检查的同时学要进行骨盆测量,骨盆测量中最为重要的径线是坐骨结节间径,即骨盆出口平面的横径,如出口平面正常可以选择阴道试产。骨盆外测量目前已经废弃不用。
可以报销800元。
以合肥市为例,合肥市成功获批国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生育保险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800元,职工生育津贴增发一个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应休产假天数)、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扩展资料:
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到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凤凰网-合肥把生育保险纳入医保报销产前检查费定额800元
凤凰网-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合并10个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