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持卡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持卡人同行时方能享受以上保险,如持卡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持卡人不同时搭乘同一航班、火车、轻轨、地铁、轮船或汽车,则保险公司不负责持卡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保险责任。2、未成年持卡人(16-18周岁)和未成年子女〔仅指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持卡人子女〕的身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限额。若同行未成年子女超出一名时,则其各自保险金额相同并且其各自保险金之和的总额不超过上述各项保险任的保险金额,其中,身故赔偿总额不超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限额。
1、在2016年8月1日之前已符合银行赠送保险条件的持卡人,保险期间为自2016年8月1日(保险期间开始日期)零时起至2017年7月31日(保险期间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2、在2016年8月1日之后符合银行赠送保险条件的,保险期间为持卡人自其符合银行赠送条件的当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保险期间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
一、索赔流程与索赔资料
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应填写《理赔申请书》或《出险索赔通知书》,同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索赔资料:
1、同行配偶或子女与持卡人的关系证明;
2、被保险人(包括持卡人)的机票及登机牌复印件;
3、《理赔申请书》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
5、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本款仅适用于被保险人伤残时)
6、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烧伤程度的资料或身体烧伤程度鉴定书;(本款仅适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烧伤时)
9、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10、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11、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本人的银行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广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均可);
12、持卡人成功使用其本人的广发信用卡为其本人、同行配偶、同行未成年子女支付旅行团费或机票费用的80%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若索赔申请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则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以提出索赔申请。
二、保险金的给付(赔偿)
1、保险金的支付在涉及外国货币时,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并以人民币赔偿。有关的汇率以保险事故发生日的中国银行挂牌外汇中间价为准。非挂牌外币的汇率以保险事故发生日纽约外汇市场的相应汇率并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2、保险公司核对索赔资料齐全后,如确定为保险责任,则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赔款给被保险人或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3、保险公司核对索赔资料齐全后,如确定为非保险责任,则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发出拒赔通知书。
4、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5、如被保险人于宣告死亡后生还,已领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但如被保险人符合本协议其他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应按协议约定的条款处理。
第七条附加说明1、本保险细节内容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理赔处理以保险合同的规定为准。2、本保险细则各项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保险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