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参保患者住院都有一种疑惑,想知道医保有哪些报销政策,怎样才能享受到大病保险。
其实,国家为了服务群众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医保政策,比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最大程度地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而设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需另行缴费和申请,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即启动大病保险报销。
下面带大家一起来了解该项惠民政策!
一、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含因特殊情形中途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支付。
二、支付范围
三、起付标准
四、报销比例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手续的,各段报销比例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五、补偿限额
2022年,我市大病保险年度补偿限额统一为40万元。今后年度,根据省确定标准适时提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六、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的,出院时按政策“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市域内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支付的,出院时按政策“一站式”结算。
参保人员在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异地互联网结算报销后需要进行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提供以下资料在所属承办机构申报。
2、《转诊审批表》复印件。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需盖章确认)。
4、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
5、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6、医疗费用总清单。
常德市城乡大病保险区域承办单位
区域
承办单位
武陵区、经开区、柳叶湖管理区
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0736-2918006
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桃花源管理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0736-7775111
临澧县、安乡县、石门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0736-7719175
澧县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0736-3266002
津市市、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0736-7678350
七、服务时限
现在大家对医疗保险政策想必有新的认识了吧!!!
(供稿:医保事务部张健二审:龙霞终审:李志坚)
主办单位:常德市妇幼保健院技术支持:常德市数据局(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医院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1058号联系我们:0736-771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