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之一。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座落于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的房屋内的财产,可以约定范围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居民生活安定,保障社会稳定。
定期还本家财险,又称家财两全险,是兼具家财保险和满期还本双重性质的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它是在普通家财险的基础上产生的又一种较受保险客户欢迎的家财险险种。定期还本家财险具有利息抵充保险费、定期还本、保险期限多样化等特征。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兼具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性质的长期性的家庭财产保险,是传统家庭财产保险的特殊形式之一。家财两全险的“两全”,即反映了它所具有上述双重性质的特点:被保险人投保以后,既可以在家庭财产遭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造成损失时获得保险人的经济补偿,又可以在保险期满时从保险人那儿领回自己原先缴纳的保险储金,而不管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损失,是否得到过保险赔款。这样,家庭财产得到了保险保障,投保时所缴纳的保险储金也能如期领回,可谓“两全其美”。
家庭财产两全限既可以为保险人积累大量的可运用资金,增加保险人的资金实力,又同时其期限较长,增强了业务的稳定性,并减少了每年展业、出单和收费的工作量。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与家庭财产保险的性质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通过储金保险的形式,即在被保险人的财产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既能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又能在保险期满时,不论损失赔偿与否,足额领回原来交付的保险储金。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财产范围、保险事故范围、被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受损财产的残存处理、保险双方争议的解决、申请赔偿后有效期限诸基本原则与家庭财产保险的各项相同。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长期性保险,具有遭受灾害时补偿经济损失和保险期满还本的双重保险性质。其主要特点是用被保险人所交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人的保费收入;在保险期内,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或事故引起的损失,保险人按条款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当保险期满后,保险人将原交的保险储金全部退还给被保险人,因而这种保险带有保险、储蓄双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