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条款相比,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有不少重大变化。
首先,主险方面,由原来的4个主险变为3个,盗抢险纳入车损险,减少了车主购买的顾虑,车损险保障范围扩大。
其次,更多附加险责任加入了主险中,如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6个附加险的保险责任都纳入了车损险,提升了主险的保障力度。
再者,新增了6个附加险,包括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车轮单独损失险、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丰富了附加险保障。
另外,将保险公司常赠送的代驾、代检等用车服务调整为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需额外购买,这有利于降低费用率,提升被保险人的体验。
还有,减少了责任免除条款,如删除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的免责条款,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主要巨灾风险。同时,取消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超载免赔率等,只保留投保时协商确定的绝对免赔额。
在赔偿处理方面,将48小时通知义务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方式放入通用条款,全险种适用。赔偿方式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包括现金赔偿、实物赔偿等。
总之,新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在保障范围、责任免除、附加险等方面都有了显著变化,为车主提供了更全面、更优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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