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家保险公司被处以罚款,共计994.5万元(不含个人处罚),相比1月减少65.7%。
●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
●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虚构业务套取费用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变更营业场所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永安财险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款20万元,4名责任人分别被罚款1-2万元。
中国人寿龙江支公司因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未报告突发事件被处以21万元罚款;中国人寿齐齐哈尔分公司因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被处以1万元罚款。
2、代理机构处罚情况
2月,12家保险代理机构收到了罚单,其中11家被处以罚款,共计70.5万元(不含个人处罚),较1月减少78.7%。
泰然保合保险销售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丽水银保监分局处以20万元罚款。
黎明保险经纪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陕西银保监局,处以13万元罚款。
山西瑞银保险代理因报送股权变更报告中存在编制虚假材料行为被运城银保监分局处以11万元罚款。
远景保险销售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浙江银保监局处以1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2个月。
方胜磐石保险经纪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浙江银保监局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
3、个人处罚情况
太平洋人寿六安中支孙某某、新华人寿阿克苏中支梁某因故意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分别被处以1万、0.2万罚款。
前海人寿眉山中支陈某某、李某、彭某某等3人因销售误导分别被处以3万元、2万元、1万元罚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