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第二年续保时是可以更换保险公司的,如果在保险期内换保险公司的话,出险理赔金额是不会叠加的。比如车主的车险今年5月1日才到期,那么在今年4月20日续保时换了另一家保险公司,如果发生车险事故,一样能赔付,也就是说在保单的有效期内,被保险车辆和其他车辆如果发生了车险事故,因为出险的时候是在保险期限内的,所以也是可以进行理赔的,跟更换保险公司是没有关系的。
二、汽车续保换保险公司后理赔不会受到影响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已形成数据共享平台,因此交强险的保费上浮政策还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商业险方面,上一年度如果未出险,车主可享一定程度的保费优惠,出险次数较多保费可能将上浮,即使更换了保险公司但是出险情况下一家公司还是能看到的,所以保费不会因为更换保险公司而降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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