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收入对医院来说“爱的死去活来”,政策要求“忍痛割爱”,医院绩效如何办?
注意了!医技检查结果互认医院要“忍痛割爱”绩效怎么办?
秦永方:誉方医管创始人兼顾问
2022年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挂网发布,成文之日是2022年2月14日(情人节)。检查检验收入对医院来说“爱的死去活来”,政策明文规定绩效不让与检查检验收入挂钩,部分医院为何“暗度陈仓”挂钩,因为何故?增收弥补医疗服务技术收入较低的增收驱动,增加绩效的缘故。突然面对检查检验互认变故,需要医院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忍痛割爱”,医院绩效激励是鼓励多做检查检验,还是少做检查检验,医院收入如何代偿实现?都摆在医管者面前。
1、检查检验互认“来世”
2006年2月24日,原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明确,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提出,在医疗机构间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对于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在医疗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都具有重要意义。指出,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工作首先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2009年5月31日,原国家卫生部印发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对全国省级以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规划、设置、考核、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0年6月29日,原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强调,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工作。
2012年5月4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2〕408号),检查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情况。各地是否按照《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08号)的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强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2、检查检验互认“今生”
2015年0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指出,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探索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大型设备配置饱和的区域不允许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新增大型设备,鼓励地方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2016年9月25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016年7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7号),《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指出,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检验实验室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由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
2016年7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6号),设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间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鼓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
2016年7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5号),设置病理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病理诊断中心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病理诊断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诊断质量的前提下,由病理诊断中心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病理诊断服务。鼓励病理诊断中心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条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第五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2021年7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明确,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可以有效提升医疗机构运行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有利于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打造优质高效的就医环境。强调,医疗机构要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检查检验结果、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考核指标,使医务人员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
3、传统绩效与检查检验收入“挂钩”何故?
第一,医疗收费价格定价不合理因素。
传统按项目付费制度下,由于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定价不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活劳动定价参照基础不好界定,成本不易测算,导致定价低于成本。按照相比之下,医技检查检验项目物化劳动,测算成本相对容易,定价相对合理,通过提高使用率,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基于此,医院争相购买医技检查设备,既可以提高诊疗能力,关键还有收入补偿的因素。因此,医院绩效不约而同的都会激励“检查检验”增收。
第二,药占比考核缘故。
考核药占比公式,药占比=药品费用/医疗收入,从公式可以看出,要降低药占比要考虑,缩小分子还是增大分母问题,最容易和简单的就是,放大分母,由于医疗服务收入项目少而且需要提高技术才能获得,短期内最容易的就是,多开一些医技检查,既可以增加收入,还可以完成药占比考核目标任务。因此,医院绩效考核药占比,增加了医院的医技检查收入。
第三,医疗纠纷事故防范缘故。
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医生需要负责举证责任,为了防范医疗纠纷和防范事故,医生尽可能把能做的检查检验不遗漏。医院绩效考核,与事故赔偿关联。
第四,成本核算考核的因素。
第五,医保支付结算制度因素。
医保支付参照的是按照医疗项目付费,医院少做项目,就不能得到医保支付,经济驱动促使要多做医技检查项目,才能获得医保较多的支付。医院绩效虽然会增加次均费用考核约束因素,但是激励增收依然是核心因素。
基于医疗收费定价不合理、药占比考核、医疗纠纷风险防范,医保付费支付等因素分析,加上医院绩效激励驱动,推动了过度检查甚至乱检查,导致医技检查互认推行的并不理想。
虎年虎威,2022年,是医改深化改革的元年,随着医保DRG/DIP打包付费改革启动,为医技检查互认创造了较好氛围。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检查检验结果即可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按门(急)诊诊查收
取相应的诊查费,不额外收费。
(二)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要求,但确需相应检查检验科室共同参与方可完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可在收取诊查费的基础上参照本院执行的价格政策加收院内会诊费用。
(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但属于本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情形,无法起到辅助诊断作用,确需重新检查的,收取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明确: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同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
第三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将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纳入本机构绩效分配考核机制。
第三十一条鼓励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医保定点机构评定标准。
对医院的挑战:医院医技检查收入差不多占到25%左后(估算),按照可以互认的20%测算,诊查费本来就有,医院医疗收入大幅下降,补偿从何来?
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将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纳入本机构绩效分配考核机制。医院绩效如何办?三大问题摆在面前:
第一:是激励检查互认回归合理检查?与时俱进。
第二:是激励检查增加收入?如何规避政策风险。
第三:医保对检查互认如何调整价格和分配预算?
5、新绩效何与检查检验收入“脱钩”增效?
第一:新绩效如绩效绝对不能实行单项提成
国家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高压倒逼。绩效绝对不能单项提成,需要面对政策风险和医保DRG/DIP改革成本增加的双重风险。
第二:新绩效改革按照项目点值激励
DRG/DIP预付费改革,对每个病种组设定了收入上线,从医院经济角度来说,不能激励多做项目,改革按项目点值(RBRVS)计算绩效。
第三:新绩效门诊激励要微调
新年伊始,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设置“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考核指标,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强基层依然是重强音。因此门诊绩效从激励量效到提质激励转型。
第四:新绩效要激励精细化运营管理
第五:新绩效住院要驱动“提质控费降本增效”
借鉴誉方医管《DRG/DIP病组分值法和成本贡献法积分绩效模式》,围绕“学科贡献度、控费降本贡献度和患者满意度”,激励对于住院医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用“成本节省”绩效指挥棒驱动。
名词解释:
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
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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