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18.05.10
很多朋友都表示,在购买保险时最担心的就是理赔。
之前,爱签单跟大家分析了20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年报,其实获赔率一般能达到97%以上,而个别被拒赔的原因,绝大多数是因为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健康情况。
所以,为了避免理赔纠纷。今天,爱签单就和大家聊一聊如何正确填写《健康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手把手教你填健康告知
关于告知,这些说法都是错的
未如实告知,怎样去补救?
1
《健康告知书》应该这样填:
说到《健康告知书》,可能很多客户和保险新人会感到陌生,其实它就是投保单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每家公司的叫法可能会有差异,下面以某保险公司为例:
▲点击图片放大
可以看见,告知书由若干条健康问题组成,一般只需要被保险人填写。但是如果附加了“投保人豁免险”之类的产品,投保人也是需要填写告知书的。
在填写健康告知书前,有几点是需要知道的:
1.问什么答什么,没问的不用管
健康告知采取的是,保险公司询问,客户作答的方式,属于“有限告知”的形式。保险公司问什么就答什么,没问的就不需要主动告知。
例如上述第5个问题:
5.您最近两年内是否有过门诊治疗?
如果你在三年前去过门诊看病,由于不属于两年内,所以是不需要告知的。
又例如第6个问题:
6.您过去是否曾经住院?
2.保险公司问得太多,也不用管
虽然说健康告知采取有限告知的形式,但是有时候保险公司会询问一些开放性的问题:
例如第8个问题最后一句:
8.您是否患有或被怀疑患有……其他上述未提及的疾病?
按字面的意思,只要是疾病都需要告知。但老实说,一个人活了几十年,谁没有生过病?这种问题往往会让人感到不知所措。
针对这种情况,《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有专门提及到: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的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是否有其他未提及的疾病”,这种问题就属于,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由于不知道保险公司问的具体是什么疾病,所以也可以不回答。
3.少谈主观感受,以医院诊断记录为准
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怎样判断客户投保时有没有如实告知?答案是根据客户的就医记录。所以,如果只是有点不舒服,但是没有去看病,没有就医记录,是没必要告知的。
例如第4个问题:
4.您最近两年内是否有过头晕?
相信很多人看见这种问题都会哭笑不得,因为蹲得太久站起来都会头晕啊。很多时候,我们休息一会就好了,根本就没有严重到要去医院,所以也不需要告知。
如果告知了,由于病因不明确,核保员无法判断风险,反而有可能被保险公司“延期”,或者要求体检。
爱签单也曾经遇到过,客户由于失恋,最近情绪一直很低落,甚至怀疑自己有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但是由于医院没有确诊,这只是客户自己的个人想法,也是不需要告知的,以免自找麻烦。
4.如何清晰填写详细说明?
如果上述有问题勾选了“是”,后面就需要详细说明了。这个时候可以采用5W(Who、When、Where、What、How)的表达方式。
例如:被保人在2010年因为急性阑尾炎在XX市人民医院住院X天,进行阑尾切除手术,已治愈。
清晰的,详细的,有逻辑的表述,有利于核保员判断风险。这叫做与人方便,才能自己方便。
①门诊和住院病史:提交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出院后复诊记录等;
②体检异常:提交当时的体检报告,如果对异常项目有进一步检查,也要提交;
③孕妇投保:提交产检手册;
⑤如果告知了身体某个部位不适,需要先自行到医院明确诊断。
爱签单提醒:
如果确实丢失了病历,一般可以本人带身份证到医院打印,或者由保险顾问代为办理。爱签单就曾经帮客户打印过病历,有些医院连上个世纪80年代的住院病历都是能查到的。
2
常见问题答疑:
在填写告知书时,很多客户会经常问到以下几个问题,这里也集中解答一下:
1.看不懂问什么,例如“体检异常”?
上述告知书的第4个问题:
4.您是否曾有过身体检查结果异常?
很多人不理解什么叫做检查异常,例如血脂高一点、甲状腺结节、乳腺增生,医生都会告诉病人没有大碍,所以很多客户都没有意识到需要告知保险公司。而事实上,这些问题都会对核保造成影响。
爱签单认为,作为客户或者一般的保险顾问,由于没有医学知识背景,很多时候确实难以判断。所以,谨慎起见,可以参考以下的方法:
对于检查检验指标,一般会列明正常的数值范围,超过了就属于异常;
对于B超等没有具体数值的检查,如果没有说明“未见异常”,而是注明有结节、囊肿、增生等情况,都是属于异常。
这个时候,只要把体检报告提交审核就好,具体是否存在风险,由核保员去判断。对于血脂偏高一点点等情况,一般都不会影响核保,无需过分担心。
2.前后两个告知问题有矛盾?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同一个疾病治疗记录,不属于某个问题的告知范围,但是却被另一个问题询问到了。以客户3年前在门诊看过乙肝为例:
虽然不属告知书第5个问题的范围:
但是在第8个问题询问到了:
8.您是否患有或被怀疑患有肝炎?
对于这种情况,也是需要告知的。所以我们填告知书时,一定要认认真真逐条去看,以免遗漏。
3.家属病史是否需要告知?
很多保险公司都会问到:
您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是否患有高血压、中风、恶性肿瘤……?
其实是否需要告知的关键,可能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是否能查到家属的病史?对于这个问题,不确定性比较大,爱签单觉得,只要保险公司认真去调查,还是能查到的。
爱签单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是如实告知比较好。如果是遗传性不是很大的疾病,一般对自己的核保没什么影响。
4.生活习惯和运动爱好也要告知?
例如告知书里第9、11、15个问题:
9.您是否每日吸烟超过10支,每日饮酒(白酒)超过100毫升?
11.您有无飞行、潜水、跳伞、滑雪等高风险运动嗜好?
15.被保人的身高体重是?
对于此类问题,爱签单认为保险公司很难去取证。饮酒、吸烟的量可以少填一些,体重可以填轻一些,高风险运动如果没有出险,没有医疗记录,也没有必要告知。
但是我们要意识到这些问题其实都是风险隐患,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还是建议少喝酒、少抽烟、积极减肥、少参加高风险运动。
3
关于告知,这些说法都是错的:
1.不告知,两年后就能赔?
虽然《保险法》有规定,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该赔偿。但是在现实中,如果涉及到恶意骗保,拒赔的可能性仍然非常高。
爱签单建议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万一真的不幸患病了,还要费时费力去和保险公司撕逼,不但影响心情,而且会耽误治疗进度。
2.只要告知住院就好,门诊没关系?
这种说法,其实是认为医院只会保存住院病历,而不会保存门诊病历。如果没有门诊的医疗记录,那就无需告知了。
在实务中,爱签单发现各家医院的情况会不一样,有的医院会保存门诊的电子病历,而有的医院只有手写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医院没有专门保存。
另一方面,即使没有病历,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医保卡的消费记录或者其他途径来查询门诊就医情况。所以,爱签单建议,门诊记录也是需要告知的。
3.体检了就能避免告知纠纷?
爱签单曾经遇过几个客户,他们都表示希望投保时保险公司能安排体检,因为他们认为只要体检结果是没问题的,将来就不会有理赔纠纷。
其实这是一个误会,体检并不能代替健康告知。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体检项目都是比较常规和简单的检查,例如血常规、尿常规、B超。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也并不是对每一个客户都详细检查。所以保险公司的体检,并不能检查出告知书上的所有疾病。
对于这个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也有专门提及到:
第五条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在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
未如实告知,怎样补救?
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在事后发现自己的保单没有如实告知,为了避免理赔纠纷,我们可以采取“补充告知”的方法。
说白了,就是重新填一次《健康告知书》,由核保员重新进行审核。但是这个时候,核保员可能会怀疑之前没有告知是不是故意行为?说不定会审核得更加严格。
其实对于普通的疾病,例如感冒发烧、急性肠胃炎、普通的肺炎,这些疾病对核保的影响本来就不大,也不一定要补充告知。但是,像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乙型肝炎这种类型,建议还是要补充告知。
对于长期险,由于《保险法》规定两年后不能解除合同,所以两年后再来补充告知,有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核保结果。例如,本来对于某种乙肝要延期,有可能就变为加费。
当然,这个所谓的技巧也是有风险的。万一在两年内出险,还是会出现纠纷。
5
爱签单总结:
有的人看完健康告知,会觉得买保险实在是太麻烦了,保险公司什么事都要问。其实保险就是一种基于互相信任的法律合同,只要事前大家坦诚布公,事后理赔就会非常顺利。
买保险,要么投保时麻烦,要么理赔时麻烦,这一切都是大家的选择。爱签单希望,大家都要认真对待健康告知,而不是事后被拒赔,却说保险都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