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3、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5、申报材料:普通门诊、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6、申报日期:每月1-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二、住院费用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3、就医管理: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4、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三、门诊特殊病
1、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2、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同住院。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是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3、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4、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将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北京医保是怎么报销的?门诊、住院以及门诊特殊的报销都是不同的,包括报销范围和报销流程以及比例等等都是不同的,上面小编有分类做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学习一下,以备不时之需。但是上面介绍的只是北京的,其他地区的医疗保险的报销的范围和比例,大家可以到有关部门做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