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个人帐户医保卡单位缴费定点医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上世纪90年代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疗资源浪费严重的客观现实而开展的。在充分考虑当时仍占城镇从业人员主体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利益需求和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建立了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并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参保人员数量逐年增长,个人帐户规模急剧扩大,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迅速增加,医保卡功能失灵,个人帐户管理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日益显现。笔者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目的、管理现状及出现的问题上进行分析,提出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设置的对策建议和大家进行探讨。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现状与出现的问题

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现状

1.1.1个人帐户记入金额除个人自己缴费的2%外,再从单位缴费中划拨一部分,单位缴费剩余部分用于建立医保统筹基金,而统筹基金的筹资水平又关系到报销比例多少问题。这就是说,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钱与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个人帐户划入比例增大就会削弱统筹基金的共济保障作用。以张家口市直医保为例,为解决统筹基金不足,在2006年就将个人帐户划入比例统一下调了0.5个百分点,个人帐户划入比例变为2.4%—2.8%;

1.1.2个人帐户记入金额以个人自己缴费的2%为主,长期以来有相当一部分人的个人帐户出现较大结余,而另一部分人,尤其老年人和患慢特病人员个人帐户上的资金很少,入不敷出。有钱的人不看病,没钱的人看不起病,个人帐户对支付门诊费用起不了什么作用,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更加重了职工对医保制度的不理解;

1.1.3近几年以来,关于医保卡刷买日用品的问题屡见报端,用医保卡换现金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虽然社保部门严格禁止刷医保卡购买日用品,但一些医保定点药店仍然变着花样打医保卡的主意,骗保行为依然我行我素。这显然都是个人帐户惹的祸,不仅没有抵制医院的医疗费增长,而且还造成个人帐户的更大浪费。而有的地方采取的开放式管理方式,“取消医保对个人帐户的限制,将个人帐户资金放在参保人员个人名义开设的存折里,参保人员上银行就能取出现金买药或看病”的方式,更与个人帐户的建立初衷相悖,个人帐户名存实亡。

1.2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模式在医疗保险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1.2.1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一般是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增值空间不大。随着人们理财观念的转变,不再只选择储蓄一种理财方式,个人帐户里的钱当年不能使用,而留到今后若干年后使用是很不划算的,再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个人帐户里的钱而会变得不值钱;

1.2.2个人帐户里的沉淀资金越积越多,社保部门要像银行一样,不仅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信息,更要保证个人帐户资金安全准确,不能出错。这就要求社保部门要建立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管理,做好医保数据的异地存储备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更新,对软件进行优化、升级,这就会发生相当高的管理成本。2007年9月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曾发生过网络系统问题,导致部分职工医保卡个人帐户资金丢失或增加,给当地参保职工带来不小的恐慌;

1.2.4医保卡个人帐户的设立直接导致医保定点药店的产生。药店竞争本来就比较激烈,利润又比较低,为了争取到定点药店的资格,每个药店需要先配备好系统、微机、打印机及网络费、材料费等,白增加六七千元的负担,所以只好想方设法从医保卡上牟利了,出现主动配合医保卡持有人变相销售生活用品、保健用品、医保卡换现金等情况,而医保部门对他们的监管又力不从心。

实践证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现状已经与建立初衷相悖。权衡利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设置。而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设置的对策,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

(1)职工个人不缴费或发放现金,不仅有利于增强个人医疗消费约束意识,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更有利于个人进行了多元化理财,确保个人资产保值增值,从而承担起个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

(2)若实施单建统筹基金不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用于医疗保险住院病人和门诊慢特病患者的报销补助,更能体现统筹基金的共济保障作用;而若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则可降低企业社保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张家口市直医保对困难企业就实行单建统筹基金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实行统帐结合的6.5%下调为4%,大大提高了困难企业的参保率,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广覆盖原则;

(3)一座中等城市一般要设立一二十所定点医院和近百所定点药店,取消个人帐户后就不用再设立定点药店,社保部门则可将有限的人力物力全部用于定点医院的监管上,提高定点医院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职工服务;

(4)社保部门可以清除医保信息系统中大量个人帐户充值和消费记录,提高医保信息系统运转效率;定点医院取消医保卡门诊刷卡程序,可以大大提高定点医院收费系统运行效率。这样可以缓解一下当前医、患、保三者的对立矛盾。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产生及核心理念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产生背景

凯恩斯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说过:“人类的政治问题是要把经济效益、社会公平和个人自由这三样东西结合起来。[1]”由于社会一直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各个国家的政策体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初由强调“公平”的普惠式福利政策到“效益”的福利私有化道路,但这一过程一直面临种种问题,受到各方的质疑与批评。到了最后的“市场调节”占据了主流思想,受到广大好评。但很快大家又会发现,市场并没有像政策制定者认为的那样能很好地解决福利问题。面对社会的发展和贫富差距加大等等严峻的问题,各国的学者在新的福利政策的基础上又重新对以往的福利政策进行了回顾和反思。并从中认识到片面最求其中一种东西都会达到与预想相反的结果。从中社会政策者决定突破以往的二元思维模式,以寻找一种适合自己国情的改革方案。

(二)发展型社会政策理论的核心理念

发展型社会政策最核心的意思是如何将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结合,它是基于市场和政府共同产生作用的。在这一核心理念最具代表的观点有阿马蒂亚森(AmartyaSen)建立的以自由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理论[2]、梅志里(JamesMidgley)提出的社会发展的制度理论[3]、吉登斯(AnthonyGid-dens)倡导的社会投资型国家理念[4]。

二、中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现状

(一)公费医疗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二)校医院医疗水平低下医疗工作人员态度不佳

由于许多高校经费有限,在医疗设施方面的设备极其简陋,只能应对平常的一些小疾病。同时一些医疗工作人员由于自身能力限制和医德滑坡等现象,对一些学生的病情敷衍对待。高校医疗水平的限制无法给予学生有效地医疗服务,所以大部分高校学生对高校的医疗情况和药品质量有很大的意见。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学生一般都不会选择去校医院看病。而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学生面临着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了节约成本都不会选择去大医院看病,不考虑疾病的严重性而怀着校医院能报销的心态去校医院看病,这样有可能导致误诊漏诊的情况发生。

(三)商业保障存在问题

商业保险的主要服务对象只是针对高校的研究生和二级学院,对其他的学生是没有保障的。然而商业保障公司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对于学生医疗费用的赔偿不可能会像公费医疗那么高,这样就加重了学生个人的经济负担,尤其是贫苦家庭的学生。

三、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对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启示

(一)坚持用发展型社会政策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理念进行创新

发展型社会政策认为,对社会的教育、医疗等投资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就目前的状况看来,高校的医疗保障制度还存在极大的缺陷并没有有效地得到实施。笔者认为高校医疗保障制度有缺陷其政府在治理方面是存在问题的。例如,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应给予每位学生40-60元的医疗补助。一些高校的学生大学四年从来没有得到过一分补助,甚至去学校指定的医院花钱治病治疗费也一分都不能报销。因此,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投资,可能他们认为是单方面的付出,看不到这种投资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鉴于此,要处理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地方政府治理方案必须要创新。比如借鉴发展型社会政策中以“预防为主”的医疗原则。

(二)强化政府的主体意识,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

(三)培育多元化的行动主体,建立共同参与机制

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问题产生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政策在运行的过程中遭到抵制或扭曲。虽然对高校医疗保障的一些政策已经存在,但是并不能说明它已经被广大学生们所认可并贯彻实施。中国一直是一个官本位意识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府的全能导致社会公民组织不能成为推动社会政策进步发展的重要力量。一个善良的政府一定注重对社会风气、社会公德的培育,而如今大多数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问题与时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要想办法让广大民众接受社会政策显得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中国需要一场对社会政策的普及运动,不仅让政府高层官员,也要让广大民众认识社会政策对自己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的效用,明确政府在社会政策中的主导作用,以利于参与和推动政府选择对全体国民现在和未来负责的社会政策”[1]。近年来,针对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各级政府也都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政策实施的最终效果不理想。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些政策只当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具,缺乏“长远的”,“事先预防”的考虑。因此,就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而言,面对迅速发展变化的现实,在指定社会政策时,必须要有长远的眼光,预知未来的挑战如何,从而制定出长期的政策目标,这样才有可能将问题的严重程度缩减至最小。

注释:

[1]、凯恩斯:《凯恩斯文集》(下),王丽娜等译,北京:改革出版社,2000年,第343页.

[2]、[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3]、[英]安东尼哈尔,詹姆斯梅志里.发展型社会政策[M].罗敏,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论文关键词弱势群体医疗保障法律保障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社会阶层的分化速度加快,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为此提出了建立一个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法律保障制度的构想,以期能够缓解社会矛盾和生存压力,构建和谐社会。探究弱势群体医疗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从法律层面剖析解决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现行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一)被保障的主体范围不明确

弱势群体的定义没有明确的范围,国际上认为弱势群体就是缺乏政治、经济和社会机会的人群,在社会生活中出于不利地位。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弱势群体并没有聚集在一起,而是分散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社会上弱势群体仅是概念上的定义。在历史发展长河中,不同阶段都有弱势群体的存在,这是社会不可避免的现状,只是在不同的社会阶段,由于国家发展经济的程度不同和法律健全水平不同,对于弱势群体的定义不同。一般来说,文明程度高的国家弱势群体的定义也就相对高一些。

(二)我国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

我国弱势群体组成结构复杂,在城市和城镇具有大量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组成有交叉项,也有自己独特的地理位置特点。下面就以城镇为例,说明我国城镇地区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

1.下岗和失业人员。这些下岗和失业人员是城镇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登记在册的失业人数并不多,大概只有六百万人,但是依据权威部门的调查发现,真正没有工作的人已经达到了将近两亿,远高于登记在册的人数。大量的失业和下岗员工等待着社会工作岗位,在失业期间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生活状况十分困难,无法承受重大的医疗灾难,只能依靠社会的救助。

2.进程务工的农民工。农民工由于缺乏知识水平,在城市建设中只能干劳动强度大、危险系数高的重体力劳动,他们辛苦工作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在城市建设中处于最下等劳动力,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进城农民工数量重多,导致了农民工之间竞争压力大,根本没有办法应对重大的医疗事故。

3.残疾人或者是老年人。我国老龄化严重,老年人一般依靠着子女和退休金生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老年人一般面临着老无所养的局面。子女们给父母的生活补助很少,很难满足日常的生活开支。而很多老年人根本没有退休金保障,无法支付巨额的医疗资金。残疾人生活能力很差,工作能力也很差,很少有残疾人能够得到日常生活保障。残疾人在社会生活出处于弱势地位,重大疾病承担风险的能力也很差。

4.提前退休的职工。为了推进改革,不少单位采取了让员工提前退休的做法,这些提前退休的职工很多时候无法拿到退休金,也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对于生活有很大的难度。

(三)没有有效的建立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制度体系

1.缺少统筹性的法律导致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混乱。目前我国的有关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大多是单行法规,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更加容易的融入到社会群体当中。但是由于缺少一部统筹性的法律对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了混乱。我国法律规定的保护弱势群体的概念也仅仅是弱势群体生存的基本要求,但是无法保证弱势群体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并且,由于弱势群体概念上的模糊,导致弱势群体很难进行划分,这也就使得很多在社会上处于弱势群体的人根本无法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他们的生活和生命不能健康进行。

(四)社会医疗救助难以及时有效的实施

二、导致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不健全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不健全的历史原因包括下面几方面:

1.对弱势群体群益法律保障意识缺失。在国内缺乏对弱势群体的群益保障的意识,大多数人认为弱势群体就是要低人一等,长期形成了这种不平等的观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可能有超越法律存在的特权。但是当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采取的是消极的态度,其法律意识缺乏,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2.人治思想的长期存在。受我国传统的人治思想的影响,司法体制的转型期没有及时的跟进,司法部门存在部分司法人员存在观念陈旧和官僚作风盛行的现象。出现了司法人员的腐败,导致了社会弱势群体医疗救助成本的提高或者是巨额成本无法扭转的局面,从而使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得不到保障。

3.传统文化的影响.一方面受传统的封建社会特权和等级观念的影响,多数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影响时采取的是消极的态度,缺乏抗争的意识;另一方面由于弱势群体远离社会权利的中心,对社会政治信息掌握的较少,社会关系的资源也较少等等使其处于不利的地位,医疗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现实原因

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现实原因主要体现在下面几方面:

1.经济体制造成的冲击。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注重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问题,但是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因素的影响。一旦失去了社会政策的屏障,就会导致社会主要群体出现弱化的情形进而引发其他的一些社会问题。为此经济体制的转变对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造成了冲击。

3.现行法律援助制度没有充分的发挥作用。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使公民平等的享受法律援助而依法建立的司法保障制度,属于国家司法公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这种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对公民应尽的一种义务。但是在当前的社会中却存在着一些的错误认识,认为法律援助是一种慈善事业,应该交给国家去办;属于一种法律援助,应该交给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去办,但是法律援助不应该属于律师的义务。既然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依靠法律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三、提高医疗保障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律,提高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政府在弱势群体医疗保障方面做出了重大的改革,不但增加了弱势群体医疗保障的力度,还建立很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服务点,保障他们的生活。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我国弱势群体分散广布,需要全民医疗。政府应该健全法律,增强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只有他们的社会地位提升了,在社会活动中才能更有话语权。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医疗保障的力度,对于弱势群体的保障还是不够,资金的保障是基础,全方位的保障是关键。尽量实施免费为社会群体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政府有专项资金救助。并且,政府还应该及时发放弱势群体生活保障金和生活保障物品,甚至可以为弱势群体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来帮助弱势群体减轻生活的负担。

(二)提高医疗保障范围,帮助走出生活困境

重大疾病一般与社会地位呈现相反的关系,即越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人群,发生重大疾病造成的费用概率越大。弱势群体就处在这样危险的位置,由于生活条件所迫,缺少日常的疾病护理,很容易积少成多造成巨大的疾病事故。一旦发生重大疾病,他们还因为没有钱看病,忍受着疾病的折磨。政府要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范围,争取能够做到医疗保障的预防,减少重大疾病的发生。弱势群体遇到重大疾病,政府要及时给与经济上的帮助,帮助他们早日解脱身体上的折磨,享受健康的生活。

一、研究背景

1.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变迁

1953年1月,卫生部的《关于公费医疗的几项规定》将大学及专科学生纳入公费医疗预防的范围,这表明大学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制度。

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下,受益大学生群体有限,且实行高校自管的办法,各高校学生实际享受的医疗待遇差别较大,大学生一旦患大病重病社会共济能力较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上海于2007年出台了《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007年《完善意见》)。一方面,实现了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对全市大学生的全覆盖;另一方面,促使大学生医疗保障由学校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型。

为了进一步统筹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10月25日印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2011年7月2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这意味着大学生的医疗保障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通过2007年和2011年的改革,上海市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障有以下改进:一是,覆盖面扩大。公费医疗制度只覆盖公办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本专科大学生(含研究生)。2007年《完善意见》出台以后,扩展到包括民办高校、系统行业办高校的本专科生以及各高校的高职生。二是,设立专门的大病统筹资金。在公费医疗制度下,不同公立高校之间缺乏大病统筹,一旦出现大病重病学生,高校负担较重。2007年《完善意见》实施以后,设立了专门的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并实行全市集中统筹管理。大学生因门诊大病发生的符合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市财政划拨的统筹资金支付。2011年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后,改为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三是,简化了大学生大病就医和结算流程。公费医疗保障制度下,大学生需对治疗大病发生的费用先行垫付,回校后凭医院收据和医疗费用明细账单经审核后报销。2007年《完善意见》实施以后,大学生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记账后,向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免去了大学生垫付大病治疗费用再进行报销的程序。

二、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前者的结果主要进行定量分析,后者的结果主要进行定性分析。

问卷调查以松江大学城七所高校和杨浦大学城四所高校的大学生为调查对象。根据这11所高校的实际人数,按比例选取800名大学生为样本,发放问卷800份。经过对问卷的后期检查,发现部分问卷基本信息不明或答题不符合规范予以剔除,最终实际有效问卷796份,实际有效率99.5%。在有效样本中,性别比例基本均衡,男生占46.36%,女生占53.64%;层次分别合理,本科生占48.35%,研究生占36.02%,博士占15.63%。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大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大学生对门诊大病待遇政策了解程度和信心,商业保险参保意愿,校园大病捐助等。

深度访谈以校医务室负责人、学工办工作人员、患大病的大学生和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为访谈对象,采用半结构型的访谈方式进行。访谈的内容主要包括患大病学生人数统计、各类大病病种患病人数,门诊大病就医与结算政策,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情况,大病救助基金及对患大病学生的救助额度。

三、上海市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上海市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障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高校宣传工作存在不足,大学生对门诊大病待遇政策的了解少

由于了解渠道有限和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大学生对门诊大病待遇政策的了解程度不荣乐观。例如,一患恶性肿瘤的同学在自己被确诊以后,才问清门诊大病待遇和报销程序。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79.9%的大学生不知道到校医务室开具住院及门诊大病结算凭证所需证件及材料;12.5%的大学生只是知道所需的部分证件及材料;只有7.6%的大学生清楚知道所需证件及材料。

2.大学生抵御大病风险能力较弱,参加商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虽然大学生抵御大病风险能力较弱,但是大学生群体普遍身体素质较好、患大病机率小的特征,致使参加商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统计结果显示,69%的大学生就医频率在2次以下,21.3%的大学生年就医频率在3—5次之间,只有4.7%的大学生年就医频率在5次以上,5%的大学生记不清楚。大学生患病的种类主要集中在感冒、发烧等日常小病。这表明大学生群体身体素质较好,患大病机率小。但这也使大部分大学生心存侥幸,认为大病离自己很遥远,因而参加商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如表1所示)

3.缺乏有效的大病救助机制,大病医疗保障体系间缺乏有效衔接

被调查者中有高达93.97%的学生碰到过为患严重疾病学生募捐,这表明大病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当询问如果碰到为患严重疾病学生募捐的情况,有87.9%的学生表示会为募捐对象募捐。这一数字说明,学生中的互助意识还是强的。然而,通过以往案例发现,校园募捐到的资金对患大病学生而言可谓杯水车薪。加之校园募捐具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作为长久之计。这也说明建立一个有效的大学生大病救助机制势在必行。

4.享受门诊大病待遇须以个人缴费为前提,大病报销范围有限

患大病大学生享受门诊大病待遇需以个人缴费为前提,即患大病大学生若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大病待遇。即使补缴,属于零星缴费的范畴,设置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5.大病就医可选择的定点医院有限,转诊就医手续繁琐

通过统计分析各高校患大病学生人数和各类大病病种患病人数发现,大学生所患大病病种主要集中在恶性肿瘤和精神疾病。事实上,各高校选定的定点医院虽然包括了各级医疗机构,但多为综合类医院,专业性不强,医疗设备和服务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患大病大学生的治疗需求,且数额有限。

四、对策

根据前文关于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以下改进的建议。

1.高校做好大病的宣传工作,大学生提升自我预防的意识

2.健全大病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各层次间的衔接

大病具有病情严重、病期较长、费用高昂三大特征,对于患者来说需要相应的绿色通道,以便获得及时的诊疗。因此,针对大病医疗保障体系间缺乏有效衔接,建议协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支付方式的改革,例如建立大病商业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理赔、救助合作关系,以切实为大学生提供温馨、便捷的服务。

3.取消门诊大病待遇的“门槛”,适当增加大病报销范围

针对大病报销范围有限的问题,建议根据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的结余,适当扩大大学生大病报销范围,将有些花费较大的病种纳入门诊大病的可报销范围,例如良性肿瘤,乙肝,急性肺炎,肾炎和急性阑尾炎等。

4.合理选定和增加定点医院,优化报销程序

针对各高校规定的定点医院有限、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建议各高校在选定定点医院时根据近几年患大病学生的患病病种和人数确定,或者通过征求患大病学生意见确定,而不是直接划定比较好的综合类医院。除此之外,可以借鉴所在区选定的定点医院,适当增加定点医院的数量和范围。

针对结算凭证有效期短的问题,建议适当延长结算凭证的有效期,例如,将结算凭证有效期延长为一年。针对报销程序繁琐的问题,建议借鉴城镇居民的就医办法,为大学生办理医疗保险卡,实现网络转入和转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①11所高校样本分配如下:华东政法大学(80份)、上海外国语大学(75份)、上海工程技术大学(85份)、上海东华大学(105份)、上海视觉艺术学院(30份)、上海立信会计学院(50份)和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0份)、复旦大学(105份)、同济大学(100份)、上海财经大学(70份)、上海理工大学(60份)。

参考文献:

[1]仇雨临.医疗保险[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2]陈文辉.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展模式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3]虞文嫣.我国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研究[D].复旦大学,2012

[4]赵永生、尹阳娜、李雯雯等.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调查及政策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06(09)

[5]李恒全,孙泽华,安晴.大学生大病救助现状的调查与研究——以湖南省长沙市五所高校为例[J].管理观察,2008(17)

作者简介:

路聪(1989—),女,汉族,河南开封,华东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

万璐(1988—),女,汉族,山东青岛,华东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

关键词:大学生;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互助基金;可行性

一、江西财经大学在校生所享医疗保障现状

(一)医疗保障体系构成

在校生医保体系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其又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定点医院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在江西财经大学,该类保障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均由财政补助,个人无需缴费。二是大病补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由公开招标的保险公司赔付。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于每年9月由个人缴纳、学校代收,统一向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第二部分是学生平安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该类保障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在新生入校时一并缴清大学四年的费用,共240元,自愿缴纳。

(二)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医保制度缺乏独立规划,中央政策指导意见实施效果差

2.学平险理赔程序复杂,保障范围过于局限,投入回报率低

3.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不够

大学生纳入的城镇居民医保在各类医院报销校外门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容易导致宁愿在校医院治疗的情况,而校医院通常设施简单,很容易出现耽误就医的现象。大病补充保险最高保额35万,而诸如白血病等大病的治疗费用往往远远超过35万,很多药物还不在可以报销的药物之中,这就造成一些大病的保障远远不够。

二、大学生重大疾病网络互助社区的构想介绍

(一)基本介绍

(二)互助基金平台运行模式图及解析

该基金平台可与学生的百合平台挂钩,即门户网账号即为该基金平台账号。平台分为两个通道,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报销渠道,另一个是互助基金报销渠道。

三、构建的难点及对策

(一)保费的厘定

保费的多少决定着愿意参保大学生人数,而人数则决定着该互助保险是否符合风险大量原则。只有符合吸纳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才能使用大数法则精算出具体的保费,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性。

由于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在校生报销人数最多,且所用医疗费最多,所以我们选择利用该年的数据分析。2013年,商业保险报销金额为344000元,其中除去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商业保险后的自付费用共1585004.57元。假设学生未使用商业保险,在申请报销的201名学生中,自付费用与人数情况如表1所示。

参考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办法,因此我们可以设立如下补助标准,如表2所示。

另外,我们利用表1与表2中的数据,计算得出每年大概需要基金总额为80.8万元,而江西财经大学在校生大约30000人,了解互助平台的被调查对象中超过80%的人愿意尝试互助基金,因此可设每份基金份额为80.8/(3*0.8)=33.6元。同时,该平台的基金也接受外界资金的捐助,所以该份额将会少于该金额。考虑到对于不同的人群其经济能力及对保险的需求不同,我们提出一人可购买多份基金份额的想法。最多购买三份,购买两份者补助比例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最高累计补助限额提高至15万元;三份则增加15%,最高累计补助限额提高至20万元。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则可减半参保费用。

(二)互助基金的管理

参照保监会印发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中的规定,相互保险组织的资金应实行全托管制度。可将大学生网络互助社区的基金由基金监管部门委托学校附近的国有银行设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参保学生共同组成会员大会,是该互助平台的最高权力机构,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会员大会主要负责选举产生基金的监管、投资、执行部门的成员,表决通过基金投资预算方案、互助社区的管理办法等,需有2/3以上的会员同意才可通过。基金的投资部门可由会员大会选举出的金融学院老师组成,制定基金投资方案和基金的投资;基金执行部门可由会员大会选举出的校医保办老师和信管学院老师组成,负责基金的发放,投资操作和平台的维护;基金的监督部门可由参保学生选举出的学生代表和学工处的老师组成,负责监督投资和执行部门,实行基金筹集、预算和审核。

(三)互助社区平台公开透明措施

要求平台透明程度提高的同时,将带来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而是否公开透明也关乎着大学生对此的信任与了解,进而影响参保人数,从而影响大数法则的运用是否正确。因此,我们提出将信息合理公开的想法。例如,在网络互助平台上,将一些证件信息适当加上马赛克。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平台的透明度。任何会员可进入互助基金报销渠道查询基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余额及投资动态等信息以及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等情况。设置监督举报渠道,并在监管部门成立检查小组。若发现有任何人员违规操作,则可实施计入档案处分以及在平台严重警告等。

四、特色和优势

(一)费用低,报销迅速,融合城镇医保报销渠道

通过前面保费厘定的计算,可得出该互助社区的基金份额将低于34元。每年六月份集中在该网络平台上处理过去一年的报销事项,结合网络的线上操作使得获取补助更加快捷。倘若有参保学生急缺医疗费用,则可提前预支基金。商业保险的投入回报率低、慈善捐助的不确定以及众保的强制性,相比较于重大疾病网络互助社区的费用低、快捷等特点,可以得出后者更适合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结合,来完善大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

(二)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程度

大学生重大疾病网络互助社区的报销范围不局限于学平险的意外伤害,也不局限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重在补助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自付费用部分,而且增加了一些门诊大病和慢性病的保障。

(三)基金与众筹相结合

参保学生当患有重大疾病需大额医疗费时,而平台中的基金不足以帮助该学生解决时,可以在平台中发起众筹寻求帮助,不仅可以防止众筹过度、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而且更加全方面的保障大学生的健康。

五、可行性分析

本次研究以江西财经大学为例,研究大学生重大疾病网络互助社区是否可行。选取江西财经大学主要有两点理由:第一,江西财经大学的学生来自全国30个省、直辖市,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具有普遍性。第二,其C构部门设置,人力资源以及财务等均比较完善,可作为一般高校的代表。该网络互助社区的可行性研究主要分为技术、经济和操作可行性。

(一)技术可行性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目前投入在门户网以及教学平台中的技术支持,以及建立该网络平台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建成之后维持平台的一些必备技术均是一些相对比较简单的技术来看,江西财经大学与技术面建立该平台是不存在问题的。

(二)经济可行性

首先,建立该平台仅需要少量的技术方面的人员,因此在人力上肯定不会存在问题;其次,初期所需运营资本较少;最后,通过保费厘定部分的分析可知该平台可使大学生以更低的费用来满足更多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操作可行性

首先,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了解互助平台的调查对象中,超过80%的人愿意尝试网络互助平台,因此平台建立之后将有足够大的基数来满足风险大量原则以及大数法则,保证平台正常运行;其次,三方相互监管、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各种透明化措施使得基金能够平稳操作;最后,该平台的建立有利于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医保体系,因此具有操作的可行性。

[1]谭毅,袁缘.建立大学生互助保险基金的可行性分析――基于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角度[J].社会保障研究,2013(01).

[2]刘美君,李舒妤.建立大学生健康互助平台:互助共济,让大学生病的“有尊严”[J].商,2016(02).

[3]王超凡,李雨娟,蔡青,张琪.主体实证探究视角下: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6(09).

人力资源也被称作是劳动力资源,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支持。从内涵上来看,人力资源指全部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人力资源的构成包含智力和体力两个要素,从具体应用情况来看人力资源具体划分为智力、体质、技能、知识这四项内容。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下,人力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出来。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一系列立法规定来实施的一种保障性措施。医疗保险是针对公民健康和大病所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障,基本目标是在人力资源受到危害或者生病的时候,其能够从社会或者国家中获取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服务。

2医疗保险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医保从业人员存在问题

2.2参保人员存在问题

在社会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下,虽然我国医疗保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仍然存在大面积的漏保人员,且城乡之间的缴费和报销比例差异较大,使得民众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险,不仅影响了医疗保险工作发展成效,而且也制约了社会稳定。

3医疗保险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对策

3.1提升医疗保险从业人员的工作素质

3.2打造完善的医疗保险服务系统

3.3加强对参保人员的管理

3.4完善医疗保障机制

4结语

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后,已有79个城市作为流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并计划在近几年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这是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建立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宽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社区医保是社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一、城镇居民医疗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是随着现代医疗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卫生服务模式,在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过程中

第一,较多的患者对社区医疗服务能力缺乏信心。胜利街道居委会的xx主任告诉我们,居民们普遍认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生医术不高,设备简陋,生怕在社区就诊“小病拖成大病,感冒治成肺炎”。尤其对全科医生持怀疑态度。

第二,社区医院的硬件水平堪忧。其中有不少用药遭到患者非议。园林街道人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孟大夫称,虽然现在社区医院的医疗药品范围放开了许多,但还是没法满足患者要求,好多就诊的大爷、大婶们都要两头跑:在大医院就诊、看完病、拿着针剂药品到社区医院点滴。有些疾病需要作CT、彩超、X光片的。社区医院不具备这些设备、患者只能先在大医院就诊。这也是大多数岁数比较大的患者怕麻烦不来社区医院看病的重要原因。

第三,调研还发现,现在社区医疗卫生的定位非常笼统,大多是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没有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疾病治疗和疾病防止加以区别,没有细致考虑各地医疗资源现状,发挥作用不够、机械地按统一标准划分社区卫生机构。

(二)社区医保管理平台建设滞后

职工的医疗保险平台是单位,城镇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网络则可以依赖社区。实际上,每一个街道、社区都已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站;但是省市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负责具体操作;社会保险部门又不能隔着锅台指导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这一块业务,这样街道社区机构等于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虽然,国家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也有规划。但是社会保险法规、医疗保障政策还不完善、需要细化,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障难以操作、街道社区无法律依据,对参加养老保险、登记缴费、审核、监察、责任的追究没有章程、缺乏措施、政策法律建设不健全,难以震慑和阻止违法行为、处罚乏力,难以维护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察办案机构等等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地影响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的工作效益。街道社区医疗保障管理平台目前是硬件不硬、软件太软。

二、街道社区医疗保险工作的对策思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推开,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迈向全民医保、完善目标关键性的一步。但勿庸讳言、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保险制度,加紧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构思、根据城镇居民的特点和医疗需求、以及街道社区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开展养老保险扩面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居民医疗保险扩面行动,避免城镇居民因大病造成的养老和健康风险,为城镇居民稳定构筑双保险机制。

(一)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基本原则

第一是低水平起步原则。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国情出发,根据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住院和门诊的大病医疗需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试行医疗费用统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医疗保险的受益面,确保医疗保险的长足发展。

第二是确保自愿原则。国务院决定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市、选定2—3个城市启动试点,明确确定地方进行试点的自愿性,充分尊重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城镇居民可自愿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选择,政府作为后盾、建立财政辅助制度、引导和帮助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第三,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国家、省、市、县的责任,国家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确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统筹层次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以有利于发挥现有管理体系的优势。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险的工作职能,贴近基层、和谐社会,从长远考虑要积极探索适合城镇居民特点的医疗保险办法,大力实施“低费率、保大病”的政策,鼓励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进而社会保险,将城镇居民完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二)构筑预警、监管、处理三大网络体系

1.建立欠费监控预警网络体系。建立居民参保缴费监控预警体系,由街道(镇)、村、社区、劳动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关对欠费居民实行直接监控,每月对辖区居民缴纳保费情况进排查,督促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

2.按经济情况对参保居民建立分类监管网络体系。对老、幼、转制、合并病残居民家庭的经济收入进行深入细致、客观的综合性等级排队评价;对经济收入比较稳定家庭居民的缴费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存在欠费的要限期补交、不按规定缴费的要降低其信用等级。

3.完善参保关系监察、争议调处网络体系。健全完善市、(县)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机构专兼职人员到位,实现定人、定岗、定责,条件好的可以聘请为社会保险联络员、成立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形成四级监控、争议调处网络,实行网络式管理,随时掌握辖区内的举报投诉、争议情况,维护参保居民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及萌芽状态。对参保当事人及时、满意答复,确保不出现恶性有争议案件或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建立执法、维权机制。

1.加强与工会、民政、工商、税务、公检法、银行等部门的互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特别是对恶意欠费群众,严重违反医疗保障法规的团体、机构,加大联合处罚力度,取消其信贷款、社保、民政,劳保优惠政策享受资格等,该强制执行的从速处理,该依法处理的决不手软,并在新闻媒体上、社区街道及时曝光,使一些违反医疗保障法规的机构或居民受到严重处罚。

2.建立突发性应急机制。专门编制医疗保障关系专项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因医疗保障关系、医患矛盾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明确应急的工作组织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分工预警机制、信息、应急保障等内容、全面提升事件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群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完善医疗保障应急周转金机制。建立市、县、镇三级应急周转金制度,对短期内无法按正常途径解决医疗保险基金影响医疗保险声誉的,先由街道、社区专项资金垫付,当街道社区无力支付时,启动市、县级应急周转金,确保社会秩序持续稳定。

(四)强化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能力

1.全面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在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建设中,要有医疗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服务建设,在村(社区)建立医疗保障服务站;梳理医疗保障工作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确保医疗保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下延。

论文关键词服刑人员医疗保障保外就医

一、服刑人员医疗状况介绍

1.服刑人员医保水平整体低下。目前,每个监狱均设有相应的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但是普遍存在药品低廉、医疗设施落后、医务人员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实践中服刑人员的很多疾病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则束手无策的现象屡见不鲜。

2.监狱管理者对服刑人员的权利保障意识普遍淡薄。服刑人员因其犯罪记录,被依法剥夺人身自由,作为被强制改造的对象。大多数监管人员往往不把服刑人员当成正常的人来看待,对其权利的剥夺认为理所当然。同时,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对服刑人员应当受到保障的权利尚缺乏鉴别能力,更谈不上去具体实施合法有效的保障措施。

3.保外就医制度并不能解决大多数服刑人员的医疗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作为程序要件,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就是说,保外就医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只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特定服刑人员,不能作为一种普适的手段,绝大多数服刑人员不能享受保外就医,仍然只能依靠监狱现有的医疗资源。此外,近年来我国罪犯保外就医制度暴露出不少问题。据统计,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全国保外就医罪犯25371人,平均每年保外就医创加人,其中违法办理的3708人,平均每年近930人,占保外就总数的14.6%。由于保外就医往往具有指标限制,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人员占用了保外就医资料,对原本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人员造成不公,使相当一部分服刑罪犯病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却因为多种原因没能保外就医。

二、服刑人员医保制度陷入困境的原因

1.医疗经费严重不足。目前除个别正在试点医疗费用改革的监狱外,全国绝大部分监狱仍实行的是服刑人员免费医疗制,即由国家财政拨款和监狱企业收入来共同负担服刑人员医疗费用,这种医疗费用体制的弊端从以下的数据中可见一斑:服刑人员的医疗费全国监狱系统长期以来维持在平均每人每月在9元左右,有些地区还不到3元。就四川监狱而言,从2004年到2007年,罪犯医疗费一直维持在96元/犯的年标准。②近年来,随着物价上涨等因素,医疗成本增大,医疗费用不断攀升,不少药品出现了成倍增长,服刑人员医疗费用缺口越来越大。

2.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立法滞后,保障水平低下。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监狱法》等法律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服刑人员权利保障法律体系。但是,立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规定,使得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服刑人员医疗条件迟迟得不到有效改善。

3.法律监督存在空白。从目前立法的情况来看,检察机关监所检察的范围往往限于对罪犯劳动、学习、生活“三大场所”的监督,而这种监督也仅限于个别、偶尔抽查的方式,不可能每天进行巡视检察,无法掌握每个罪犯的具体情况。在监狱这种环境中,罪犯想要反映自己的诉求是非常困难的,检察人员很难接收到这种诉求。

三、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建立服刑人员医保制度

上述3地的改革措施代表了服刑人员医保制度的两种模式:一是初级模式,即在将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存在困难的地区,可以首先建立大病统筹医疗保障模式;二是高级模式,即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应当将服刑人员全部纳入地方社会医疗保险。笔者认为,这应当是解决我国服刑人员医保保障问题的两条切实可行出路,只有将服刑人员均纳入全民医疗保障范围,使其具有制度上的保障,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公民健康权。

(二)建立老、弱、病犯健康状况监控制度

目前,监狱应在接收服刑人员时,一般会对服刑人员进行体检,掌握服刑人员健康状况,同时建立个人档案。但是,没有建立专门的服刑人员健康档案,无法准确掌握服刑人员的健康动态。因此,有必要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服刑人员建立起专门健康档案,内容除健康状况外还应包含既往病史及用药情况、家庭特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对此类人员要定期体检,并定期主动与其亲属取得联系,让其亲属了解该犯的健康状况。

(三)建立服刑人员病情危重告知制度

实践中,一旦罪犯被剥夺人身自由,进入服刑阶段,基本上与外界断绝联系,家属要求会见是比较困难的,不可能经常对服刑人员进行探望。除了家信,家属很难了解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由于监狱管理人员没有向家属通报情况的义务,如果服刑人员发生紧急情况,家属一般很难及时掌握。为了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家属能够及时掌握服刑人员病情,应当建立起服刑人员病情危重告知制度。一旦发现服刑人员身体出现严重不适或者其他病变,应当及时将病情通知服刑人员的家属。通过制度化的规定,明确对哪些患病的罪犯要在何时让其亲属知晓,一方面可以争取罪犯亲属对患病罪犯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帮助,稳定患病罪犯的思想;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患病罪犯亲属对罪犯身患疾病有心理准备。

(四)建立重病犯病情诊断及医治情况向派驻检察室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两个办公室,医疗保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卫生监督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二、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内容

(一)重大活动前卫生监督工作内容

2、依据接待任务具体要求及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卫生监督员对接待单位供应的食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饮水及供水系统和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指导,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

卫生监督员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要记录在案,责令接待单位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重大活动主(承)办单位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重大活动卫生安全的,建议重大活动主(承)办单位取消其承担接待重大活动资格,并依法查处。

3、食品卫生审查

(1)对接待用酒、饮料、糕点、食品原料等的进货渠道、供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及食品检验合格证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进行抽样检验。

(2)督促接待单位在活动前对厨房及其卫生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对地面、墙角、台面、蒸箱、冰箱、食品盛器及工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必要时,可抽查消毒效果。

(3)督促接待单位配足食品留样器具、设施及食具消毒用品,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4、公共场所卫生审查

(1)对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和微小气候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必要时可以抽样检测。

(2)督促接待单位做好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更换、消毒工作并做好书面登记。

(3)检查空调系统卫生情况,保证有足够的新风供给,各类滤网应全面清洗一遍。检查各专用功能间及其卫生状况。检查卫生间排气系统和其它卫生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饮用水卫生审查

(1)检查接待单位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以及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的清洗消毒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复查,确保供水系统及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保证饮水卫生安全。必要时采样检验。

(2)督促接待单位做好二次供水水池的清洗、涉水产品的保养、更换等工作并做好书面登记。

(3)对二次供水所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要求,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所使用的水质处理器必须持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卫生管理

(1)对全体参与接待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并进行抽查考核。

(2)了解食品从业人员近期健康状况,对近期患有各种传染病、重感冒、腹泻、手指破损化脓等从业人员进行密切观察、登记。凡患有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禁忌病的从业人员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7、审查菜单:做好赛事举办期间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菜单审查卫生要求:

(2)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不宜供应外购熟食等风险性较高的食品。

(二)重大活动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内容

1、现场监督

(1)保障人员应提前进入接待单位,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包括餐饮、制冰等用水、宾客饮水、二次供水)、接待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各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卫生清扫、通风及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2)对每餐次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进行现场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4)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和活动参与者健康状况。

(5)进驻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同时要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2、报告: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活动主(承)办单位报告。

3、卫生监督的主要环节:原料采购及食品质量、储存卫生、操作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餐具卫生。

(三)重大活动后工作内容

三、医疗保障工作内容

(一)在重大活动现场派驻医护人员和救护车,提供现场医疗救援及伤病员转运服务。具体按《温泉节期间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二)在指定酒店设立临时医务室,为入住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四、人员分工

(一)卫生监督

第一组:*,负责监督检查*、*、*等酒店,熟溪街道农家乐。

第二组:*,负责监督检查*、*、*等酒店。

关键词:以人为本;农民工;社保问题

一、农民工社保现状

首先,从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民工看病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加之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从事的是高危险且工作环境较差的工作,这些都需医疗及工伤保障的支持。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农民工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存在着看不起病等诸多看病难的问题,用人单位给予农民工医疗保障的费用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实际的医疗费用。甚至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除此以外,农民工在福利、培训、带薪休假等方面与城镇职工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也就是说,我国有必要从农民工实际生活保障需要的角度出发,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解决我国农民工所面临的社保应用问题。

二、农民工社保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导致我国在农民工社保问题突出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处在社会转型的事情,呈现明显的二元特征,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待遇,导致了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处在边缘性的社会地位,加之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较大,因而使得其自身的社保权利保障作用的发挥存在着一定的障碍。

三、以人为本的农民工社保策略

从就业的发展趋势来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差别需要我国城市就业制度的不断完善才能实现真正的取消,从目前我国农民工的社保来说,应从以人为本作为其基本的出发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切实的解决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存在的社会保障差异,针对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同时工作场所不固定的实际情况,取消户籍制度与城乡不同人员身份所带来的区别,从同工同权的角度出发,将我国目前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进行有效的统一。在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下,使得农民工能够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障的全部待遇,这是我国农民工社保问题中应用发展的必然趋势。

2、不断完善农民工社保的管理体制

从我国目前的农民工社保存在的问题及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来看,有必要改革我国目前二元制就业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取消城镇职工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的差距。同时制定符合我国农民工实际情况的登记制度、社保缴费制度、社保转移制度、社保的接续及发放制度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从农民工自身的社保需要的实际出发,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确立符合农民工社保实际应用需要的管理体制。具体的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等。从而从制度上确保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作用的发挥。

3、从技术的角度出发确保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

伴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也有了诸多的变化。正是从这个层面来说,可以从技术的角度出发,在以人为本理念的指导下确保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举例来说,可以从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的层面出发,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管理平台,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的信息库及能够实现全国统一使用的社会保险的登记缴费卡,将卡的号码设置为农民工的身份证号码,从而实现虽然流动就业但是能够通过一张卡来实现社会保障权益的统一。从而实现在不同的区域之间实现了社会保障信息的共享,从而从根本上有效的保障了社会保险应用效率的提高,能够确保社会保险关系的有效建立、变动及接续。

作者单位: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1]林俊.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与改进对策探究[J].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0,(8):63―65.

THE END
1.北仑区人民医院医保专区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指南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医保证历本》,不得转借、伪造。《医保证历本》遗失补办、损坏更换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带上代办人身份证。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如何就医?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在市区医保定点医院门诊、住院治疗,或在特殊病种指定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治疗时,应...http://www.bl91.com/art/2010/9/7/art_7643_452689.html
2....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48问医保政策(1)普通门诊资金来源:普通门诊统筹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筹集,学校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筹集。 (2)参保居民看普通门诊须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定点的村卫生室或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就医。 (3)参保人普通门诊一年只能选择一处村卫生室(可以村、乡镇)定点门诊,同时所在乡镇卫生院也是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定点医院。纳入...http://www.hzsey.cn/shows/45/42.html
3....美中嘉和肿瘤门诊部为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结算,普...上海 美中嘉和 肿瘤门诊部为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结算,普通门诊和大病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均享受医保定点。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最新发布,上海 美中嘉和 肿瘤门诊部作为上海市开通 长三角 异地门诊就医结算的医疗机构,自2019年7月22日起,https://xueqiu.com/3401732920/130018940
1.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可办理三家次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变更,可通过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选定表》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办,申请办理门特变更手续。医保经办机构或驻院医管办应即时办结门特变更手续,并出具《门慢门特登记信息表》。门特选定医疗...https://www.foshan.gov.cn/zsk?kCode=CFS00004789
2.大病门诊报销医院更换福山区医保局网上民声大病门诊报销医院更换我家老人因得肠癌申请的大病报销,最初申请医院是福山医院,现因住址变更,想申请变更到烟台中医院或者海港医院,咨询其医保课人员回复不接收。鉴于此老人的血常规,升白针等都需要从幸福到福山医院,这样太不方便。家里有人得大病已经都难了!不知道咨询的中医院和海港医院为什么不接收,如何才能办接收...http://ms.jiaodong.net/home/index/askInfo/aid/1197009
3.青岛门诊大病患者如何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对于青岛门诊大病患者如何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青岛门诊大病患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有了新规定:门诊大病定点医药机构确定后,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大病参保患者如需变更本人定点,须先与原定点医药机构...https://mip.66law.cn/laws/851664.aspx
4.医院网站医保问答医保专栏北大医疗淄博医院4)到市外住院就医的医院应是当地医保住院定点医院,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不能通过医保报销。如济南神康医院、济南肾病医院、济南中医肿瘤医院、济南中医静脉曲张医院等均为济南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允许为参保人提供门诊服务,若参保人在这些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报销。青岛静康肾病...https://www.bdylzbyy.com/jiuyifuwu/yibaozhuanlan/1182.html
5.医疗保险办事指南(2020年第1版)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方可实行医保门诊报销,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2019年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表: 项目 报销比例 单次报销限额 年度限额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职工医保 80% 60% 55% 140元 1000元 居民医保 75% 转诊:60%,单次限额:60元 70元 800元 ...https://www.hzdsrmyy.com/index.asp?a=8677
6.青岛市医疗保障政策一本通医保专区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答:一是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二是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住院治疗费用。三是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费用。https://www.qdfuer.com/guide/160.html
7.退休人员怎么更改医保定点医院当居民发生住所的改变或有其他事情需要对扬州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更改,应该怎么办理呢?办理程序1.参保人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扬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2.扬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三)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四...https://www.shenlanbao.com/he/731847
8.医保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须知(1)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近期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红章的)、门诊病历本、相关检查、化验单; (2)社保卡及复印件;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持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的参保人员,每人最多不超过三个病种。 三、门诊大病申报时间: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可随时申报,每月评审1次。 http://www.qhdgryy.com/index_mnewlook_b36_t30_i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