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各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01年--2018年军转干部):
一、人员复核
为了保证2020年您的退役金正常逐月发放,请各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2020年3月底之前参加人员复核。截止到2020年3月底,未参加人员复核的同志将从下月起暂停发放退役金、住房补贴,暂停医疗保险。
二、变更定点医院
2019年度变更定点医院业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方式
办法一:到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提交申请
本人持身份证在业务窗口填写个人所需要的四家定点医院。
注意:定点医院每年只能在此期间变更一次,请有变更需求的干部慎重提交变更信息,每人只有一次在网上申报的机会。医院的选择:任选北京市四家医保定点医院。北京市定点的中医医院、定点的专科医院及A类医院不需选择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就医。
医院的选择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
A类医院详见以下网址:
三、报销2019年医疗费(仅限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
每年12月为医疗报销高峰期。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拟定12月6日、12月13日、12月18日根据报销人数分批向海淀区医保中心申报报销材料。
报销所需材料
详见网站首页右侧“常见问题解答”版块。
特别说明:
1、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起付线(1300元)以下及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票据不再报销。
2、2019年新参保的同志在社会保障卡未下发期间持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费用已经全部个人垫付,只要是医保范畴内的票据可以申请报销。
根据往年报销业务经验,提醒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注意,如果在社会保障卡未下发期间持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费用加上领取社保卡后持社保卡就诊发生的费用,合并计算超过了当年起付线(1300元),则有实际报销意义,未到起付线,则只是把垫付部分金额累计到社保卡。例如:2018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张三,2019年1月-3月持社保卡领卡证明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共计500元,已全部个人垫付。4月份拿到社保卡后持卡就医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共计1000元,那么,该同志当年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总计500+1000=1500元,超过起付线,则有实际报销意义,可以持相应材料到我中心申请报销。如果4月份之后持社保卡就医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共计600元,那么合并计算门诊费用总计1100元,未到起付线,只做社保卡内数据累计。
3、2019年的票据海淀区医保中心最后截止受理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遇到节假日则提前)。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众多,报销业务量大,建议有报销的同志在2019年12月18日前申报,到时如果发现报销材料不全还有补救机会,可以去就诊医院补办材料再次申报。当年的就诊数据医院都保留着有记录可查,跨年则清零。如果2020年1月初提交申报材料,到时发现材料不全有退单就没有任何补救办法,只能自理。所以,建议各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2月下旬尽量去本人定点的能刷社保卡的医院就诊,不再出现需要报销的情况。
四、采暖补贴
海淀区未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采暖补贴已实行货币化。即不需要再提供住房证明、供暖协议、取暖费发票等材料,对符合采暖补贴的未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照职务等级直接给予货币补贴。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采暖补贴预计在2020年6月发放到个人退役金账户。
其他提示:
2、2019年底新转业的干部无需参加2019年人员复核。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原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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