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购买成功与否,以保险公司实际生成保单为准!
2、本保险一旦承保,不予退保;
RMB58元/人/航班(适用于2017年5月17日前)
RMB38元/人/航班(适用于2017年5月17日(含)后)
注:机票变更、退票涉及费用按购买时价格计算。
投保人、乘机人(即被保险人)同意购买且认可保险金额,并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条款中责任免除、退保等在内的重要事项,且投保信息填写真实正确,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南航:95539;
(2)航联:400-810-2688;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家庭因素、公务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搭乘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南航航班,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
(1)根据南航规定不得退票的机票,赔偿被保险人的机票款(不含税费等)金额损失;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取消机票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犯罪行为;
(2)旅行社、航空公司、天气原因或机场关闭导致的航班取消或延误;
(3)航空公司、旅行社或其他机票代理人的违约、破产或超售;
(4)以盈利为目的所预订的机票或用于任何销售、转售目的所预订的机票;
(5)战争、内战、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绑架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
(6)政府禁令或管制。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可以退票的机票,由于被保险人未在约定的期间内及时办理退票手续导致的损失;
(2)被保险人可以从航空公司、票务代理或其他渠道退回的机票款部分,不论其是否已实际取得;
(4)被保险人因改签升舱等除原票面金额所需支付的额外的费用;
(5)如被保险人所预定航班为中途经停航班,被保险人已于航班起始地登机并于经停地终止行程的,所产生的退票损失;
(6)机票款实际支付金额以外的任何损失,包括支付票务款时使用的折扣券、抵扣券、现金券、南航常旅客会员里程、各类积分等对应的折扣金额;
(7)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8)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至90周岁。
本产品每人限购一份,超出部分无效。
旅客购买本保险产品时,保费款与机票款一并支付。
旅客通过互联网购买机票的同时选择购买保险,支付保费后即完成保险合同订立。
平安保险的保费发票报销凭证与电子客票行程单合二为一,保险费金额体现在电子客票行程单中“保险费”一栏。
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配送方式见购票说明
(1)南航网站服务专线:40066-95539。
我司承诺会对乘机人(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投保交易安全等保密事项依法进行保障。
有,被保险人必须是年龄2至90周岁的南航乘客。
本保险一经售出,不可退保。
不管您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变更了南航航班,您的保险仍然有效,承保航班会自动变更为改签后的航班。
您需要递交由南航出具不可退机票款金额的证明或南航官网查询的退款单截图(包含退款单号、客票信息、不可退机票款金额等);
(1)索赔时效:收到被保险人齐全的索赔资料原件后,保险公司会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赔偿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