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排队候诊――各科室就诊――开具辅助检查/处方――缴费――住院/各科室检查/取药――治疗――离院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参保就医指南
入院须知
一、请自备个人生活必需品入院。
二、请提供好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保管好住院“预收款”收据,以备出院结帐之用。
三、注意维护病区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向窗外倒水或扔垃圾。私人物品放入相应柜子内,衣服请晾在干爆间(四楼东侧)
五、病人住院期间不得离开医院。确因特殊情况需离院者,请取得主治医,生同意,外出期间病人安全责任自负。
六、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到医院,现金、手机等请随身携带,防止丢失。
七、请主意安全,在沐浴时,需有家属在旁看护,以免发生意外。并请保持地面干燥,穿防滑拖鞋,以免滑倒。
八、请爱护医院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为防止火灾隐患,请不要自带电器(如电饭煲、电炉、电热毯等)。请节约用电,空调开启期间关好门窗。
九、病房禁止吸烟,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及法定违禁品。勿带宠物入院。
十、住院期间产妇及家属是新生儿的法定安全监护人,护理人员为新生儿进行各项处置均在产妇或家属的目视下进行,陌生人禁止入内。
出院须知
一、医生检查后认为符合出院条件,会下达出院医嘱,通知患者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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