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问答

第一部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及变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保职工医保: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

(3)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保的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2、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驾照、护照、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即可。代办需要提供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3、灵活就业人员人员续保需要提供哪些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驾照、护照、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即可。代办的需要提供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2)异地转入需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4、灵活就业人员停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人员死亡的需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比例是多少,是按什么基数缴纳的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6%,个人缴费基数为3429.11元,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6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1元,共计227元。

6、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在社区办理哪些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及变更;

(2)灵活就业人员断档补收;

(3)灵活就业人员信息变更;

(4)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核销;

(5)打印参保凭证;

(6)灵活就业人员死亡退保;

(7)查询。

7、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后可以使用手机缴医保吗

8、单位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需带齐以下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或者通过网办(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3)单位公章;

(4)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5)填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9、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职工停保手续

(1)辞退、辞职、除名、开除的合法手续;自动离职的证明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填好相应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0、参保单位可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哪些业务?

(1)单位参保登记及变更;

(2)职工参保登记及变更;

(3)职工断档补收;

(4)信息变更;

(5)单位退费;

(6)查询;

11、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是多少,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负担

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为“8+2”,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参保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2、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建立的医疗专用帐户,用于记载、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入的医疗保险费。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在退休之前不建立个人账户。

13、个人帐户资金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个人帐户资金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按规定从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的部分;

(3)利息;

(4)异地转入资金及其他依法纳入的资金。

1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计入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个人帐户资金以职工、退休人员的年龄、在职和退休的不同情况作为划分标准,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按月计入。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

①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缴费基数0.5%计入;

②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缴费基数1%计入;

③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缴费基数1.3%计入;

④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下(含70岁)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5%计入;

⑤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8%计入;

2021年度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4328.1元/月。

15、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月社平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月,上限为17925.42元/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缴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2021年1月起执行)

16、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目前单位人员办理医保退休不能在网上办理,需要单位经办人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填好相应内容,盖公章)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单位职工退休手续。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办理退休手续。

17、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按照当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费用,退休后方能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18、职工按规定缴费后,何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在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到帐后的次月起,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设立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参保人数不足8人的新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从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到帐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体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从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到帐后的第13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9、单位经办人可以在网上办理医保业务吗

按照要求注册后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20、网办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可以办理单位参保信息查询,职工参保登记(新参保、续保),参保人员减员申报(停保),单位参保人员名单查询,职工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业务。

21、如何办理个人医保关系转移

个人医保关系转移分为关系转入和关系转出2种:

(1)医保关系转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3个月内的参保凭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入。

(2)医保关系转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或者居住地附近的社区打印职工医保参保凭证,携带参保凭证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1、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根据蚌政办〔2021〕18号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下列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在本市长期居住或流动就业、在原籍未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各类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4)在本市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以及在本市就读的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5)随在本市工作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6)已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在外地市重复参加居民医保;除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形外,不得跨制度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入学、入伍、婚嫁、死亡等工作或生活状况变化的,要及时暂停或终止本市参保关系。

2、城乡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开始缴费,什么时候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蚌政办〔2021〕18号文:每年9月至12月为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入学的学生当年在集中参保期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情况,该群体在次年2月28日前,可补办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忘记参保了怎么办,什么时候待遇享受?

在集中参保期未参保的漏保、断保人员,可补办参保手续,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月起第7个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特殊群体动态参保:

(1)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跨区域参关系转移接续以及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可补办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特殊群体,可补办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退捕渔民、刑满释放人员,可补办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此外,国家和省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可以延长参保缴费期的人员,可动态参加居民医保并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4、新生儿怎么参保?

5、职工医保怎么转居民医保?

(1)参保条件:需先将职工医保办理停保,不得重复参保。根据蚌政办〔2021〕18号文:已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在外地市重复参加居民医保;除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形外,不得跨制度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入学、入伍、婚嫁、死亡等工作或生活状况变化的,要及时暂停或终止本市参保关系。

(2)集中参保期参保:每年9月至12月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如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3)非集中参保期实行动态参保:(1)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设置2个月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月起第3个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2)连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满2年(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4个月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月起第5个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6、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姓名等信息错误怎么修改?

7、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门诊就医费用可以报销吗?

根据蚌政办〔2021〕18号文:居民医保不设立个人(家庭)账户。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含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报销范围。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比例封顶报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比例报销,单次分别最高报销15元、30元,每日限报一次,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额为150元,其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最高报销额为100元。

8、大学生参保人群发生门诊就医费用可以报销吗?

9、儿童或学生参保人群因意外受伤门诊就医产生费用可以报销吗?

根据蚌政办〔2021〕18号文: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除外)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起付线为5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年度封顶限额为3000元。

1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意外受伤住院就医产生费用可以报销吗?

1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蚌政办〔2021〕18号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无法即时结算的,原则上于次年6月30日前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期至次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部分异地就医政策

一、到蚌埠辖区外的医院就诊或购药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吗?

1、到蚌埠市以外的医院就诊,需要向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否则医保报销比例会降低。

2、到安徽省内其它地市的异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可以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购药,且不需要向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3、在外省的药店购药,目前还不能联网结算。

二、异地就医备案的类型有哪些?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生活且户口已转入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职工;在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居民。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外出务工(经商)的参保居民。

4、转诊转院人员:指因本市医疗技术设备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须转往异地就医的人员。

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任选其一。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或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

(四)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2、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

四、异地就医备案途径有哪些

(一)现场办理

2、办理转诊转院的人员,到蚌埠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

3、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

(二)“网上办、掌上办”

1、“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可办理到安徽省外的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及常驻异地工作的异地就医备案。

五、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如何选择?

异地就医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异地就医到其他地区,须备案到就医地市。

六、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限?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不设置终止期,长期有效。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为两年。

3、转诊转院人员备案有效期到当年12月31日。每年10月份以后办理转院的,终止日期为次年12月31日。

七、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1.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携带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凭证,在异地医院办理医保人员入院登记手续,出院结算时直接联网结算。

2、异地就医未联网结算回参保地报销程序。如遇联网结算信息错误或网络原因无法进行出院即时结算的,可以先行垫付现金办理出院,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住院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八、医保联网结算执行的目录及报销规定是什么?

1、安徽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和回参保地报销待遇一致。

2、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请参保人员注意!

九、为什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蚌埠市第三代社保卡在外省有些医院不能直接联网结算?

据了解,有些医院由于没有及时升级社会保障卡读卡器,无法读取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信息,导致不能联网结算。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向医院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如果就诊医院既不能读取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信息,又不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只能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一)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需要带哪些材料?

(服务对象:异地发生住院费用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办理报销的参保人员。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1)住院发票

(2)费用清单

(3)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

(4)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另需提供全套病案复印资料(以上均需加盖医院有效公章)

(5)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号

(二)发生特殊情况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1、外购药或外检费用报销提供外购外检发票(需盖章)、外购处方、医嘱单及外检化验单或报告单

2、国产体内植入材料报销提供产地证明或医疗器械条形码

3、中草药费用报销提供中草药费用明细清单

4、省内中药(配方)颗粒费用报销提供生产厂家(外包装),省外中药(配方)颗粒费用不予报销

(三)异地就医期间产生的外购费用如何报销?

在异地住院时发生的外购费用需和当次住院费用一起结算(两种结算方式)。

1、选择异地联网结算的,住院期间发生的外购外检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须由就诊医院纳入住院费用结算,未纳入住院费用结算的不予报销;

2、选择回参保地报销的,住院期间发生的外购外检费用和住院费用全部先行垫付现金,办理出院后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报销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所需材料:

(3)出院小结

(4)外购外检发票

(5)外购处方

(6)医嘱单及外检化验单或报告单(以上材料均需医院有效公章)

(7)本人社会保障卡

同一次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只能选择在一地结算报销,不得分两地分别报销。

(四)异地发生门慢门特费用报销需带哪些材料?

1、门诊慢特病常规报销提供资料:患者本人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门诊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以上均须加盖医院有效公章。

2、发生特殊情况医疗费用提供资料:若发生外购药或外检费用的需提供外购外检发票、外购处方、医嘱单及外检化验单或报告单;使用国产体内植入材料的需提供产地证明或医疗器械条形码;省内中药(配方)颗粒费用报销提供生产厂家(外包装),省外中药(配方)颗粒费用不予报销,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有效公章。

一、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经鉴定通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常见慢性病待遇,年度起付线30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55%。单一病种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待遇标准

序号

类别

病种名称

医保系统编码(国家贯标编码)

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线

报销限额

报销比例

1

常见慢性病

高血压

M03900

300元

2000元

55%

高血压伴并发症

M03904

2

冠心病

M04600

3

心功能不全

M04300

4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M05300

5

支气管哮喘

M05400

6

溃疡性结肠炎

M06501

7

克罗恩病

M06000

8

晚期血吸虫病

M00402

9

慢性肾脏病

M07807

10

肾病综合征

M07700

11

糖尿病

M01600

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M01601

12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M01702

13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M01701

14

脑卒中

M04800

15

癫痫

M02500

16

帕金森病

M02300

17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M02400

18

重症肌无力

M03200

19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M02800

20

银屑病

M06700

21

白癜风

M10500

22

慢性乙型肝炎

M00201

23

慢性丙型肝炎(非1b型)

M00203

慢性丙型肝炎(1b型)

M00204

24

结核病

M00100

耐药性结核病

M00101

25

艾滋病

M00300

26

类风湿性关节炎

M06900

27

白塞氏病

M07107

28

系统性硬化症

M07105

29

干燥综合征

M07106

30

多发性肌炎

M07103

31

皮肌炎

M07104

32

结节性多动脉炎

M05001

33

脑瘫

M02601

34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M01301

35

强直性脊柱炎

M07200

36

青光眼

M03600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单次起付线为当次门诊医药费用总额的10%,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

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标准

特殊慢性病

肺动脉高压

M04000

当次门诊医药费总额的10%,年度累计不超过选定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

与住院限额合并计算

选定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特发性肺纤维化

M05601

肝硬化

M06201

自身免疫性肝病

M06100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M07805

肢端肥大症

M01908

肝豆状核变性

M01904

多发性硬化

M02900

黄斑性眼病

M03701

重度特应性皮炎

M11801

精神障碍

M02000

系统性红斑狼疮

M07101

M05000

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

M08200

生长激素缺乏症

M01902

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M08202

尼曼匹克病

M01903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M08404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M08403

心脏冠脉搭桥术后

M08401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M08300

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M08301

肝移植抗排异治疗

M08304

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

M08302

血友病

M01200

血友病重型

M01213

再生障碍性贫血

M01102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M00902

骨髓增生性疾病

M00906

白血病

M00800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M00500

恶性肿瘤(放化疗)

M00501

恶性肿瘤治疗(靶向治疗)

M00507

(三)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患者在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就诊、购药,补助标准按照《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给予补助。参保人员享受多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时,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按增加病种支付限额的一定比例增加支付额度。

蚌埠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待遇标准

城镇职工医保

1200元

65%

3000元

4000元

(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患者在本市可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用于门诊就医、购药。年度累计起付线1200元,可补偿费用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比例。

蚌埠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标准

(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同时患有门诊常见慢性病与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起付线如何收取?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同时享受门诊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的,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不变,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慢性病鉴定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哪些医院可以办?

办理地点: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办;在乡镇居住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可将材料交所属乡镇卫生院代办。

三、特殊病鉴定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哪些医院可以办?

办理地点:我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安徽省荣军医院(只受理“精神障碍”鉴定申请)医保办。

第五部分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个人应承担费用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为基本医疗费用段,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个人承担比例不同。

医院级别

第一次住院基金起付标准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基金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费用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大病医疗救助费用段基金支付比例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万元以下(含)

1万元以上-6万元(含)

6万元-40万元(含40万元)

在职

退休

三级

1100元

85%

88%

90%

92%

40万元

二级

800元

700元

94%

95%

一级

400元

93%

98%

98.50%

2、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院、二级和县级医院、市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0%、65%。参保人员经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后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5%;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

支付比例

大病起付线1.5万元以上部分

分段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

医院

200元

0万元-5万元(含)

60%

5万元-10万元(含)

二级和县级

500元

80%

市三级医院

70%

10万元-20万元(含)

省属三级医院

市域外

(不含省外)

备案

未备案

20万元以上

省外

2500元

50%

第六部分: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一、女职工怎么办理生育备案?

申报条件:根据蚌人社发〔2016〕17号文、蚌人社秘(2016)209号文:蚌埠市市本级参保女职工及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生育医疗费发生之月前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不包括补缴)满9个月的,次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备案方式

1、窗口备案

本人或代理人携参保女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及生殖生育证件(准生证)原件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办理生育登记备案。

2、网上备案

(3)打开皖事通App,首页依次点击“安徽医保公共服务”选择“蚌埠市”,下滑依次点击“生育保险”-“生育登记”。

二、女职工生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1、生育备案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产检补助金500元将于次月发放至医保个人账户。

2、本市生育住院及计划生育手术。

生育时持生育登记备案表、社会保障卡在本市生育定点医院即时结算,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实施计划生育门诊手术(流产、上环、取环)、流(引)产手术的,持社会保障卡在本市生育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定额内费用直接在医院记账。

(1)门诊流产:200元/次;

(2)门诊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次;

(3)孕12周以下(含12周)住院流产:1000元/次;

(4)孕12-28周(含28周)住院引产:1600元/次;

(5)孕28周以上住院引产:2300元/次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的,超出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女职工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生育分娩按病种结算表

分类

顺产

剖宫产

基金支付定额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的比例

一级医院

2300元

0

4400元

二级医院

10%

三级医院

15%

按企业单位费率缴费的女职工还可享受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四、我市参保男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待遇?

补助标准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定额的50%,顺产1150元,剖宫产2200元。如女方已报补,需核减已报补金额。

五、异地生育怎么报销?

六、生育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顺产5个月、剖宫产5个半月,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0.5个月生育津贴。

七、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待遇?

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产前检查定额补助。

八、产前检查定额补助金如何发放?(暂时性,后期内容会更新)

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与我市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政策相符的产检费拨付功能暂未建设完全,目前,中心正在全力以赴跟进需求,同时采取应急方式处理尽快实现拨付,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医药机构如何提交新增医保定点机构申请?

五河县医保中心:953039606@qq.com;

固镇县医保中心:gzxybzx2@163.com。

2、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3、定点医药机构如何进行日常信息网上变更?

4、医药机构的国家平台动态维护账号或密码遗失,如何处理?

5、医药机构资质证照编号变更后在国家平台如何修改?

医疗机构维护用户在国家平台通过“证号变更申请”及“新增”按钮,进行证号变更申请操作。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2号令)第十五条明确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分解住院,因此县医保中心把短期内出院再入院病案作为重点监控和检查对象,但并没有规定同一种病12天内再次住院不予报销。因此,患者因病需要再次住院是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7、在单位摔倒受伤住院,医保可以报销吗?

8、在药房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清单显示药品和实际购买药品不符。

在药店购买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刷卡清单显示药品和实际购买药品不符,违反了《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二条第(五)款“乙方提供的票据、结算清单、处方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县医保中心将依据协议进行处理。

9、如何查询医保信息?(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参保缴费信息等)

您可以按以下操作流程在皖事通中查询医保信息:1.打开皖事通APP;2.在搜索栏中输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3.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页面中即可查询“参保信息/缴费记录/消费记录/个人账户信息”。

10、如何查询药品目录?

11、为什么刷卡显示个人账户无余额/个人账户被清零?

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曾参加过单位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办理暂停参保,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会显示为0,暂时无法使用。针对该问题,我市已积极向省医保部门反映,待省医保信息平台升级后予以解决。

12、医保药品目录、门诊慢特病药品目录的执行依据是什么,在什么地方可以查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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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怎么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医疗政策个人怎么修改医保定点医院 个人可在网上进行变更:就以北京为例,每月5-25日,登陆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点变更定点医院,次日生效。 步骤如下: 1、打开网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用户登录; 2、登录以后,页面右上方,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https://www.miaoshou.net/policy/xvaYR06MYELJwjQ6.html
3.北京地区个人如何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北京地区个人如何修改医保定点医院? 北京地区个人如何修改医保定点医院? 刘湘副主任医师 河北省中医院皮肤科 我要问专家 带你的社保银行卡,在柜台办理打印对账单手续,将每月缴费和消费的情况都打印出来,然后再带蓝本,身份证,去社保中心可以办理更改指定银行的手续。祝你顺利啊!https://m.chaonei.com/qa_12773114
4.北京地区个人如何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北京地区个人如何修改医保定点医院 问:因为自己做生意,所以保险都是自己去社保中心上的,已经上了一年多了,最近因为搬新家了,我想修改一下蓝本上的定点医院,好像要带北京银行的对帐单,请问:这个对帐单是指什么是每个月交保险的那张银行卡吗?需要打出每个月交保险的金额记录吗?直接去银行可以打出来吗除此之外...http://www.360gongju.com/ddyiyuan/201208/6532.html
1.个人怎么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卡变更定点医院)个人怎么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卡变更定点医院) 是否可以更改医保定点医院,具体如何办理手续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https://www.daibanwang.com.cn/baike/153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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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定点医院怎么更改登陆成功后,在查询管理里就能看到自己所有的信息了,需要修改定点医院就需要点击“用户管理”; 点击“手机短信认证”,这个是当初购买时设定的,如果认证成功就可以修改内容了,如果手机号码不符就不能认证了,就需要到自己所在的单位去找专门负责社保这块的工作人员来修改。 二、个人修改医保定点医院注意事项 1、办理完成后...https://mip.66law.cn/laws/994588.aspx
4.深圳社保卡绑定医院怎么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社保卡绑定医院怎么更改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三种深圳社保定点医院更改方法 ...https://www.yjbys.com/banshizhinan/shebao/13840.html
5.个人修改医保定点医院方法一:手机修改医保定点医院流程图 手机微信关注医保北京公众号,点击进去注册→注册完登录可以随时修改定点医疗机构,改完第二天生效。 方法二:电脑修改医保定点医院流程图 登录“北京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选择“职工个人业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选择变更医院→选择...http://rsc.bwu.edu.cn/info/1128/1682.htm
6.如何自助变更定点医院?热点问答来了!附图解版变更攻略~转发+收藏...(3) 原渠道进行变更(通过单位修改) (二)自行变更步骤 “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变更的步骤相同。 1.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 选择“职工个人业务”; 3.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4. 选择被变更医院;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920264
7....医疗保险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问题解答1、如果病人来退费,药品目录或价格已经发生更改怎么办? 答:系统会自动按退费交易原发生时点的目录和价格进行退费计算。 2、由于住院、过敏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退费,推的费用是现金还是入个人账户?患者待遇如何修改? 答:退现金,改待遇,系统自动计算,退费操作必须在网络连通条件下才能办理。 https://www.bj-fxh.com/Html/News/Articles/20001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