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如患指定慢性病,可到本市具有相应门诊慢性病病种诊断资格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由主诊医师填写《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经相应专业的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并签名、医务(或医保)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将《证明书》内容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传递到市医保局审核确认即可,当日确认当日办理,当月享受待遇,参保人可在所有具备“门慢”治疗资格的定点医院就医并享受有关待遇,无需办理选点手续。
提醒二:已办原7种“门慢”待遇的不需再办任何手续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已办理原7种指定慢性病待遇确认的参保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可直接继续享受原有的“门慢”医保待遇。
该负责人还解释,血友病待遇调整后,除报销待遇大幅度调整外,具体的操作办法也有所调整:
一是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需在本市7家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申请,并开展有关治疗;
二是在调整前已在上述7家办理“门特”血友病待遇的参保人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可继续享受有关待遇。
他特别提醒,参保人一定要在7家中选定1家治疗才能享受“门特”血友病待遇,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参保人的“门特慢性再障”申请经市医保局审批通过后一年之内有效,参保人可到本市任何一家开展该“门特”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选定医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