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徐州市大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大学生个人缴纳40元,国家财政补助200元。
二、参保待遇享受期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三、我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
1.普通门诊:南湖校医院
2.住院就医:文昌校医院(一级)、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
四、我校学生可以享受的居民医保待遇
我校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及住院就医三个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
学生持校园卡到南湖校医院门诊治疗时,医保统筹基金给予30%的补助,一个年度内最高补助200元。
案例:某同学因感冒在南湖校医院接受门诊治疗,治疗费和药品费共计60元,其中自费项目和自费药品费用为20元,那么可以通过居民医保报销的费用为:60-20=40元。该同学持校园卡与南湖校医院结算费用时,医疗统筹基金补助金额为:40×30%=12元,个人只需支付20+(40-12)=48元即可。
2.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门诊特定项目:重症精神病、白血病、血友病、难治性肾病、恶性淋巴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β-地中海贫血。
癌症放疗化疗以及白血病、血友病、难治性肾病、恶性淋巴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年,精神病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年,同时患上述两种及两种以上疾病的患者,在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元/年。
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予以补助,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3.住院就医待遇
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1)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在徐州市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同。(具体见下表)
学生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医疗费用段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
80
75
70
10000元至50000元
85
50000元以上
90
五、参保最高支付限额
同一统筹年度内所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第一年为12万元,以后缴费每增加1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0元,但最多不超过16万元。
六、在徐州市内发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门诊医疗:学生在南湖校医院门诊就医时,使用校园卡直接报销减免。个人只需支付剩余部分的门诊医疗费用。
2.住院医疗:学生在文昌校医院和徐州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时,使用医保卡刷卡后,医保基金直接报销减免。个人只需支付剩余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
七、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门诊医疗:学生寒暑假等不在徐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2.住院医疗:学生寒暑假等不在徐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现行垫付,返校后由学生管理科统一签收整理学生递交的申报材料(所需申报材料清单到学生管理科领取),并报送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八、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如何再享受商业保险待遇
学生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按照居民医保规定报销,商业保险公司对报销后的个人承担费用再次理赔。
十一、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