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诊疗场所的实地考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5)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6)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7)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8)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9)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此外,动物诊所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动物医院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审核通过获得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方可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附件下载空表和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5.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一)网上办理流程图
(二)现场办理流程图
(三)业务经办办理流程图
(一)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841号惠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23-224号农业农村局窗口
交通指引:乘7路公交车(农贸市场-达利新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二)网上办理
1.动物诊疗机构什么情况下可以命名为“动物医院”?
应具有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能力。
各省市政府网站
国内重要城市网站
县区政府网站
主办: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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