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施首日,医院在电子屏上进行提醒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郑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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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郑晶晶曹洋见习记者李静怡通讯员张梦石杨京王慧文
2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该政策实施后,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能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了(俗称“医保报销”)。普通门诊统筹设定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每年最高可报销3500元退休人员每年最高可报销4000元。
到哪里可以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如何计算?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昨日,极目新闻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政实施首日不少患者尝鲜
据悉,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施后,在医院进行门诊手术和门诊治疗,符合条件的医保患者都可享受报销。
门诊费用达多少可以报销
那么,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如何计算?
其次,参保职工在武汉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予以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起付线采取年度累计的方式计算。”武汉市第一医院医保办主任潘峰介绍,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普通门诊就医,累计费用在职人员达700元、退休人员达500元后,才可享受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据悉,武汉市在职职工(含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60%、50%;武汉市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4%、68%、60%。
并且,普通门诊统筹设定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支付限额(在职职工3500元/年、退休人员4000元/年)以上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且普通门诊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
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
参保人员到哪里就医可以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日前,武汉医保官微公布了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情可扫下方二维码),从2月1日起,武汉市医疗保障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提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到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