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山区教育局
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11月12日
地点:南山文体中心体育馆
参赛单位
南山区户籍、大中小学、幼儿园、体校、俱乐部、体操协会及个人均可报名(含港澳台、外籍在南山就读学生);
竞赛项目及参赛年龄
(一)竞技U系列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
(二)竞技青年组
(三)普及推广组
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南山区大中小学、幼儿园、体校、俱乐部、体操协会及个人均可报名(含港澳台、外籍在南山就读学生);
2、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及其竞赛项目。如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院证明在报到前办理运动员的更换手续,替换上来的运动员必须是系统报名名单内的运动员,并完成被替换运动员所报的所有项目的比赛,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抽取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3、赛前24小时,如运动员受伤或生病可换人,替换运动员必须是系统报名名单内的运动员,并完成被替换运动员所报的所有项目的比赛,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抽取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二)参加人数
1、运动员
竞技U系列组:每个参赛单位可报多个队伍,每队最多可报A(U15)、B(U14)、C(U12)、D(U10)、E(U8)、F(U6)组个人运动员可各报3-4名、集体运动员各5-6名(含候补)。
普及推广组:每个参赛单位可报多个队伍,每个队伍同一个年龄组别最多可报5-16人,可另报1名候补运动员。
2、各参赛单位教练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5:1配置,可报领队、队医、工作人员各1名。
(三)兼项
1、竞技组(含U系列组、青年组)不得跨年龄参赛,符合年龄组别的运动员允许在个人项目与集体项目中跨组别兼项。
2、普及推广组不得跨组别兼项。
六、竞赛办法
(一)竞技组执行国际体联颁发的《2022-2024艺术体操评分规则》,青年二级组执行中国体操协会颁发的《2018版艺术体操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动作》,普及推广组执行广东省体操技巧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大众艺术体操竞赛评分规则》。
(二)若报名不足3个运动员/队的比赛项目(小项),进行表演赛,均可获得名次和证书,但不作为选拔赛项目。
(五)所有项目只进行一轮决赛。各项出场顺序赛前由大会抽签决定,报名结束、抽签顺序、竞赛日程安排将在赛前公布。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技组各组各小项(含个人团体)均录取前8名,参赛人员不足8人/队(含8人/队)均如数录取。普及推广组参赛队伍不足3队时,只评选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团体总分
1、将竞技U系列组各组别中个人项目3套动作的最好成绩、集体项目2套动作的最好成绩、竞技青年组各组别中2套动作最好成绩相加,计算竞技组团体总分。将普及推广组各组别中2套动作的最好成绩相加,为普及组团体总分成绩。
2、获得竞技组及普及组各组各小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若报名单位在8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单位数录取。
(三)个人团体
U15组: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圈、球、棒、带4套动作,以4项最高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8名。
U14、U12组: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徒手、圈、球、棒4套动作,以4项最高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8名。
U10组: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3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徒手、球、圈3套动作,以3项最高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8名
U8组、U6组: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2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每项完成徒手、球2套动作,以2项最高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8名。
(四)全能
1、竞技U系列组个人项目:
U15、U14、U12组:以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U10组:以3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U8、U6组:以2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2、竞技U系列集体项目:
U12、U10组:以两套动作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五)单项
1、竞技U系列:A(U15)、B(U14)、C(U12)、D(U10)、E(U8)组个人分别以单项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2、普及推广组:各组别的单项成绩排名次。并按参赛队伍数量的比例排名,特等奖30%、一等奖40%、二等奖30%,特等奖和第一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其它名次颁发证书。
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三)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四)设“优秀教练员”奖:按参加单位3:1比例评选。
(五)竞技U系列设“最佳形态奖”和“优秀表演奖”,各参赛组别各评选1名运动员。
(六)普及推广组设“艺术表现奖”,评选1个运动队。
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须遵照比赛补充通知规定,由各参赛单位组织领队或教练员统一进行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打印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所有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PDF形式于10月31日18:00前发电子邮件,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艺术体操报名表。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参赛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学籍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参赛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具体事项如下:
保险种类: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各参赛单位须在报到时接受学籍表和保险单检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参赛。
(五)报到
(七)检录验证: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外籍及港澳:持护照或回乡证),于每场比赛前一小时在比赛场馆进行检录验证。
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一)参加“2022年艺术体操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并获得本周期裁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