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缴费补贴怎样落实到个人账户?
答:政府补贴将在银行从社会保障卡账户扣款成功后,自动生成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政府代缴对象有哪些?政府代缴后个人还可不可以再缴?
答:政府代缴养老保险的对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
个人可在政府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基础上自费提高缴费标准。
4、什么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作用是啥?
答:个人账户:是指城乡居保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的终身记录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个人账户的作用:用作⑴记载和管理个人账户基金;⑵转移或接续养老保险关系;⑶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⑷退保、继承。
5、怎样参加城乡居保缴费最划算?
答:⑴符合条件早参保。①能及早获得政府缴费补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②积累更多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⑵按年缴费不断保。①能按年获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补贴只对当年缴当年的实施补贴,对断保等补缴费的是不给补贴的);②能积累更多正常缴费年限(正常缴费年限可在转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时,允许补费并计算缴费年限;正常缴费年限越多死亡丧葬补助待遇越高)。
⑶选择较高档次缴费。①政府补贴多;②个人积累多;③养老金待遇高。
简单说即:早参保、不断保、多缴费、待遇高。
6、参加城乡居保会亏吗?
答:从参保缴费时起,只赚不亏。
⑴个人一缴费,政府就给补贴;个人一参保,即具有享受丧葬补助权益(政府全贴)。
⑵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额还要按国家规定计息增值。
⑶个人账户具有继承性:①缴费期死亡或出国(境)定居的,全额退还。领取待遇期死亡或出国(境)定居的,退剩余额;②转参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随转;③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个人账户资金中发放完毕后,由政府再出钱保证继续发放终生。
7、啥叫重复参保,重复参保怎样处理?
答:同一人同一时候参加两份以上城乡居保或既参加城乡居保又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这就是重复参保。国家社会保险遵从“不重复”或“唯一性”原则,即对于保障目的相同的养老保险项目,同一人不能同时享受。已重复参保的重复时段部分,按自选保留一份原则处理,其它重复部分退出(重复缴费退还,重复享受退回)。
8、“缴费15年”是不是只缴费15年?
答:不是“只缴15年”。“缴费15年”是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条件规定,也就是说年龄达到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能领取养老金(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外)。虽说“只缴15年”到60周岁时可以领取养老金,但部分年轻人因此采取等到46岁才参保或已参保缴费满15年就不继续缴费的做法,是不划算的,因为政策总是鼓励“长缴多得”,杜绝“投机获利”。
9、是不是不缴费参保,待年满60周岁时都能领取国家基础养老金?
答:不是。“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领取国家基础养老金”只对国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之日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也就是说,1951年7月及之前的人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之后的人都需缴费。
10、现已年满60周岁的未参保城乡居民,是否可补费参保?
答:可以。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缴费标准遵从对应年度当期政策规定,但不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养老保险待遇从足额缴费次月起计发。
11、怎样参保缴费才能全额享受死亡丧葬补助金?
答:按年缴费不断保的,都能全额享受,否则都将受到影响。
12、参保人员缴费期死亡,“应参保缴费年限”也算到年满60岁吗?
答:不。只算到死亡时。
13、不缴费领取国家基础养老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怎么发?
答:直接按1000元标准计发。
14、领取死亡丧葬补助金应注意什么?
答:⑴及时申报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以核发丧葬补助费;⑵存在死亡后继续冒领养老金的,将采取停发、追回,直到追究法律责任;⑶提供规定资料:如继承人权益关系依据,法定死亡证明,火化区还需提供火化证明。
15、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区别?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同一险种属性,不同模式。不同主要体现在:保险对象、实施强度、缴费标准、筹资结构、统筹机制、待遇计发等多方面,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简而言之:城乡居民对象为城乡居民,参保是政府引导、个人自主,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缴费额度固定,档次水平较低,待遇水平也相应低一些。职工养老保险对象为用人单位员工(包括个体参保人员)。参保具有强制性,实行单位、员工共同缴费(个体完全个人缴费),缴费随省平工资增长,整体缴费水平高,相应待遇水平也高。
16、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谁更划算?
答:没有谁更划算的绝对答案。
从“投入产出”和“最终受益额”两项去衡量,不同的缴费档次、不同的缴费年限、不同的生存年限等,都存在不同的“投入产出比”和“受益额”。但可以肯定:(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待遇低,但缴费也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虽待遇高,但缴费也高。(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个人参保缴费之日起你就在获益,而且终身“只赚不亏”,而职工养老保险对早亡人员存在“亏”的情况,但对于生命期长的人员而言,最终受益明显优于城乡居保。
在现在已打破城乡界限、消除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限制的利好政策下,鼓励经济条件好、对今后养老生活水平期望值高的城乡居民,积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1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可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可在不重复参保原则下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原建立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申请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原城乡居保的“正常缴费年限”可以补费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8、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后可否转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可以。但需注意: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划转个人账户资金,计算缴费年限,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其中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对个体参保人员而言,不是个人的全部缴费,原因是个人缴费的60%是统筹基金,不能划转。
19、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的城乡居保关系怎样处理?
答:(1)已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人员: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待遇时停发,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在缴费期的人员,可按城乡居保转移参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个人账户资金全额划转到职工养老保险。
20、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答: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社会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属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在于:是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
(1)社会保险是具强制性的,商业保险是自愿的;
(2)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商业保险是企业行为;
(3)社会保险机构是非盈利性的,商业保险机构则是盈利性的;
(4)社会保险具有公益性,商业保险则是非公益性的;
(5)社会保险具有安全性,商业保险有一定风险性;
(6)社会保险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商业保险则突出效率;
(7)社会保险具有统一规范性,商业保险则有自主性和任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