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海南益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12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TOC\o1-3\h\u1976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6833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5
28476区域环境质量状况17
18539评价适用标准23
20127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
107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5
21152环境影响分析57
290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02
26569结论与建议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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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海南益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昌村村委会“新村(315)”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昌村委会罗案村东侧680米处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2434.41
绿化面积
(平方米)
7000
总投资
(万元)
23778.76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30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9.68
评价经费
预计投产日期
2020年11月
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项目背景由来
随着海南省自贸岛建设全面展开,海口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数量逐年增加。据了解,海口市目前拥有污水处理厂10座,201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49132吨/年,2016年海口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62551吨/年,另外还有数量可观的通沟污泥,污泥处置压力越来越大,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泥的工作迫在眉睫;海口市环境修复、城市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乡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居民家庭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弃土、建筑渣土、工程泥浆、工厂拆迁渣土等每年可达数百万吨,治理任务艰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国务院令第25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中烧结生产线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中的“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砖瓦制造”,环境影响评价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线从事建筑废土资源化再生利用,类别属三十类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第86项: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因项目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