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宠物意外伤害宠物主或同住家属保险(互联网)费率表
一、年基准费率
保险责任
基准费率
意外身故伤残责任
1.17‰
意外医疗责任
4.38‰
二、参数调整系数
1、意外医疗免赔额调整系数
意外医疗免赔额(元)
调整系数
0
1.0
100
0.9
300
0.8
500
0.7
1000
0.6
注:当意外医疗免赔额介于上表两档之间的,则在两数值区间内利用线性插值法选择合理系数。
2、意外医疗保险金额调整系数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10万元及以上
5万元
3万元
1万元及以下
注:当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介于上表两档之间的,则在两数值区间内利用线性插值法选择合理系数。
3、意外医疗给付比例调整系数
意外医疗给付比例
40%(含)-70%(含)
[0.4-0.7]
70%(不含)-80%(含)
(0.7-0.8]
80%(不含)-90%(含)
(0.8-0.9]
90%(不含)-100%(含)
(0.9-1.0]
注:当意外医疗给付比例介于上表两档之间的,则在两数值区间内利用线性插值法选择合理系数。
4、单次事故限额调整系数
单次事故限额
2000
3000
5000
1.2
10000
1.5
注:当单次事故限额介于上表两档之间的,则在两数值区间内利用线性插值法选择合理系数。
三、费率调整系数
1、调整系数1
根据被保险人所在地区的风险高低,使用如下调整系数。
地区
调整系数1
高风险区域
(1.5-3.0]
中风险区域
(0.6-1.5]
低风险区域
(0.3-0.6]
注:风险区域的划分,以被保险人所在地医疗水平,医疗救助设施的密集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2、调整系数2
根据销售渠道成本,使用如下调整系数。
渠道销售成本
调整系数2
无销售成本(官网、APP等直销)
0.70
渠道销售成本较低
0.85
渠道销售成本中等
1.00
渠道销售成本较高
1.30
注:渠道销售成本是根据不同渠道销售成本与平均销售成本的对比。
3、调整系数3
根据赔付情况,使用如下调整系数。
历史赔付率/预期赔付率
调整系数3
小于等于30%
[0.3-0.6]
大于30%但小于等于60%
(0.6-0.8]
大于60%但小于等于100%
(0.8-1.2]
大于100%
(1.2-3.0]
注:当预期/历史赔付率介于上表两档之间的,则在两数值区间内利用线性插值法选择合理系数。
4、调整系数4
根据同住家属人数,使用如下调整系数。
同住家属人数
调整系数4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配偶或父母或子女
被保险人+配偶+子女
1.7
被保险人+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
被保险人+配偶+父母+配偶父母
2.2
被保险人+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
被保险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2.7
5、调整系数5
根据被保险人是否有社保,使用如下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5
有社保
无社保
6、调整系数6
根据预估渠道投保人数,使用如下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6
200人及以下
[1.0-2.0]
200-1000人(含)
(0.8-1.0]
1000-10000人(含)
10000人以上
(0.4-0.6]
四、保险费计算
1、年保险费
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年保险费=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年基准费率×意外身故伤残责任保险金额×调整系数1×调整系数2×调整系数3×调整系数4×调整系数5×调整系数6
意外医疗责任年保险费=意外医疗责任年基准费率×意外医疗免赔额调整系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调整系数×意外医疗给付比例调整系数×单次事故限额调整系数×调整系数1×调整系数2×调整系数3×调整系数4×调整系数5×调整系数6
总年保险费=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年保险费+意外医疗责任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