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注意,上述原理是在大数法则下,即这个平衡原理是针对于好多个几百万个被保险人,而不是一个被保险人。
但现实是每一个老百姓均希望自己缴的保费在没发生风险的情况也能被保险公司给赔付回来,事实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持有错误的观念会害了自己。
果然求仁得仁,保险公司面对老百姓无理诉求下,只能提供与其观念匹配的产品,所以很多保险产品都可以提供在被保险人不发生风险的情况下也能把已缴保费拿回来的保险产品。
把已缴保费拿回来就划算了吗?答案是根本不划算,太不划算了。
举个房贷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为什么不划算了。
从银行贷款100万,30年期的,总共要还200万的,这个大家都知道吧。反过来说,银行给你缴了100万元,30年里你要给银行总共返回去200万呢,那么这时银行获得的收益率(利率)才只有5%。
所以你给保险公司缴了几十方,然后过了二三十年保险公司把保费还给你,划算在哪里?你亏大了好不好!
接下来分析一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看看坑有多大?
利益演示
31岁开始缴费,每年缴纳5000元,缴费20年到50岁,累计缴纳保费10万。
1从60岁开始,每年可以领取养老金11615元,一直到死,什么时候死了,什么时候养老金就停止给付,但可以保证领取20年,即80岁之前死了也可以领取到80岁。
2如果被保险人在60岁之前挂了,保险公司退还累计已缴保费或者届时保险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的金额。
3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养老金期间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保证领取期间可领养老金的总金额扣除已领金额后的余额。
根据上述利益演示,我们分别计算在每一种情形下,保险受益人所能获得的最大赔偿。
01.
第一种风险的最大赔偿就是活到106岁,这基本是正常人的极限年龄,这样可以领47年11615元。即在31岁到50岁每年付出5000元,从60岁到106岁每年可收回11615元,计算得出这一现金流的IRR为4.40%。
什么叫做IRR,其实就是收益率,年初投了100元,年末收回了105元,则收益率为5%,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但如果投资是分了好几次,收回也不是一次收回的,且还有可能投入期和收回期有重叠,那么这种不规则的、较复杂的投资现金流的收益率该怎么计算的,就要用到IRR。
02.
第二种风险,先看下面这个表格,是保险公司官网上公布的利益演示表:
显然在50岁之前身故,能领到的就是已缴保费,这时irr显然是0,相当于一个小老百姓给一个大保险公司放了一笔无息贷款,显然是亏的。
我将被保险人若在51岁至60岁之间死亡,所能领取到的金额与保费缴纳金额列出现金流,计算irr如下:
上表可见,59岁身故可以拿到2.52%的收益率。
综上,第二种情况最大赔偿IRR为2.52%。
03.
第三种,我列出在保证领取养老金期间即61岁至80岁被保险人身故所对应的保障期间的现金流,如下:
IRR在61岁身故时最大,80岁身故时最小,介于7.328%至4.462%,均大于第一种和第二种的最大IRR。
原来是这样呀,真是惊掉了我的下巴。
明明是一款养老保险,却被活生生的设计成一款畸形的死亡保险。
所谓畸形的死亡保险,主要指这是一款几乎没有用的死亡保险。
这里要普及一个常识,死亡并不一定是风险,60岁以上的人死了,在保险学上甚至在现实生活中是不能称之为风险的。
60岁,孩子早已参加工作,基本没什么后顾之忧,死了一了百了,无所谓风险。
所以61岁到80岁身故,这款保险虽然给到赔偿对应的IRR很高,但毫无意义呀,难道被保险人拿着这个钱去阴间消费吗?
而真正的死亡保险应该是在60岁以前或者50岁以前身故给付赔偿的保险产品。
而60岁以后还活着才叫风险,因为活着就会有衣、食、住、行、医等需求,说白了就是要花钱,所以才有养老保险,但这款养老保险产品反而在被保险人存活的情况下,给到的最大IRR才4.4%,买这种保险,还不如把自己5%的房贷结清,用还房贷节省下来的钱存在银行那怕存活期给自己养老呢?
这样操作irr至少5%(这还没计算存款利息呢),而买这种保险irr最大4.4%。
综上,这款保险产品挂羊头卖狗肉,表面是养老保险,实则为死亡保险,且还是一个没有多大意义的死亡保险。
在此重申一遍,死亡不一定是风险,对于60岁以上的人生存才是风险,但是各个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给到的养老金均不如把钱还房贷节省下来的钱存在银行那怕存活期给自己养老,或者完全不如自己去买点银行理财、国债、reits的收益给自己养老呢!
所以寿险的话,要买就买死亡保险,而且定期寿险,这个定期一定不要超过60岁,最好50岁,市场上单纯保意外死亡或全残的一般一年就几十块钱,就买这种,另外买纯重疾险附加定寿的。
医保建议全家老小都配上,也就几百块一年,但是保额都是百万起步。
上面说的定寿、重疾和医保,用我一个朋友的话就是那种缴费不多但是赔偿贼大的保险,买这种保险没发生风险最好,反正损失的保费也就一点点,也不心疼。
这种保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即用大多数没发生风险的人的保费补偿了那些少数发生风险的人的损失。
其他诸如终身寿险、养老年金、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等这些险种或者有这些字样的保险都要慎重购买。
这些保险的特点就是用自己缴的保费的钱,以及保险公司给到的那点低的可怜的3%/年左右的利息,在未来给付给自己,或者有的时候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时给到的利息很高,但都是在发生一些不是风险的风险的时候。
为什么说上述保险要慎重购买而不是一口咬死说不能买,一是因为保险公司挂羊头卖狗肉,而是因为市面上的保险产品都是将很多险种进行各种组合,所谓慎重购买就是要看清保障内容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