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即以怀孕满4个月流产为例,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为42天,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生育津贴计发3000÷30×42=4200元。
2019年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报销条件总体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政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而规定的连续缴费生育保险的时长。生育津贴的领取一般都需要至少连续缴费半年以上。
江苏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流产、引产,职工的生育津贴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浙江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12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2019年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浙江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结算)表》一份;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复印件)一份,无准生证的提供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医院证明章,住院的还需提供出院小结)一份。
二、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材料齐全的,由待遇核发科按规定发放待遇,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备注:每月12号之前提交申报材料的,次月支付;12号之后提交申报材料的,下下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