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每月购买猫咪所需的口粮,就可以免费领养喜欢的猫咪……近期,市面上出现不少宠物“免费领养”的店铺,不过也有不少网民对猫咪免费领养模式吐槽。
“既然是免费领养,为何每个月还要我付钱,还要买他们指定的商品,我认为这是在套路消费者。”合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说出了自己对“免费领养”店铺的看法。针对市民反映的现象,8月下旬,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走访了合肥的“免费领养”宠物店铺。
店家一:每月给猫咪存生活费
8月下旬,记者在合肥进行了探访。在潜山路与南二环交口的一百货商场负一楼一家名为奶叽喵猫咪领养宠物店外,记者看到,该店贴着“猫咪免费领养”字样的宣传。
店内工作人员介绍,小猫领养非纯公益,需要与第三方信用签约,每个月给猫咪存一笔生活费,“每月大概在500~800元,需要存2年期限,但这笔费用使用不限于2年。在2年内,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猫咪死亡的,则需要赔付一笔违约金(市场价),也可以重新领养一只,上一只猫咪的生活费可以退。”
对于猫咪生病等情况,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猫咪生病,该店可以提供医疗保障。“如果因为猫传腹等疾病,一个月内包退包换,个月内进行治疗。在猫咪两个月内有幼宠险可以报销70%。”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在宠物领养行业,很多宠物免费领养都是需与商家达成协议,方可领养猫咪。满足领养条件,就可以每月几百元不等的价格领养自己喜爱的猫咪,宠物店为新手养宠提供了医疗保障,让领养代替购买。
店家二:分24月购买猫咪生活用品
如果领养的幼猫在适应期间生病怎么办?该工作人员随即拿出领猫用户协议介绍称,免费领养猫咪后,用户仅限在其平台上购买猫粮猫砂及用品。猫咪若在领养之日起一个月内确诊猫瘟,3个月内确诊猫传腹,该店可以提供退换服务。
律师提醒:实则买卖合同
针对市面上出现的“免费领养”却要“分期付款”等情况,安徽诚赢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建设专家、合肥市消费者维权法律服务团团员万亚波律师提醒大家,在领养前应仔细慎重,避免一时“上头”出现后续纠纷。
“与其说是附条件的赠与,不如说是一份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万亚波表示,单就从合同性质来看,《免费领养协议》看似属于赠与合同,实则构成了买卖(消费)合同,领养人是法律上的消费者,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
万亚波认为,如果商家打着免费领养的名义,在宣传中隐藏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信息,例如领养后才得知附带条件,对消费者来说有一定的误导性,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合同中捆绑消费、最低消费等条款内容,不合理、不公平地免除或者减轻了经营者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主要权利,此类条款属于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