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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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
市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郭新铭通报面上整体情况;总队一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刘钦治、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周德卿通报案件情况并答记者问;上海金融监管局专项工作负责人吕婕通报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打防保险诈骗犯罪的有关情况;市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庄莉强警官主持会议。
保险诈骗行为,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正常运行,还可能引发和滋生诈骗、非法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违法犯罪。对此,上海警方持续主动出击、重拳打击,坚决守护人民财产安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一流营商环境。
01
密切联动形成合力
依托与市保险同业公会等部门建立的保险反欺诈合作机制,上海公安经侦部门与上海金融监管局密切联动,强化行业调研、数据共享、线索研判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支撑办案实际,用专业打职业。
02
警种合成强化打击
03
深挖扩线全链摧毁
典型案例
上海警方打掉8个雇主责任险诈骗团伙
本市涉案金额最大
瞒着员工购买保险的公司
经查,犯罪嫌疑人邵某系一家钢结构加工企业负责人,因企业属高危行业、发生工伤事故概率较高,为了弥补由此引起的赔偿损失,自2019年起,邵某通过从事保险代理中介的犯罪嫌疑人蔡某、马某,先后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为150余名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
期间,三人共谋向保险公司隐瞒了员工同时购买上述两个险种的情况,也没有向员工说明所购买的险种和可能获赔的保险金额。
先签字才能获得赔偿的保险
半路截胡缩水的保险赔款
之后,邵某就伙同蔡马二人,以前述受伤员工签字的证明材料向保险公司分别申请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理赔。获赔后,邵某仅将人身意外险理赔款转给受伤员工,谎称是公司对其进行的赔偿,并在没有付出任何赔偿款的情况下,将保险公司赔偿的雇主责任险理赔款项进行了截留侵占。
警方查明,邵某投保的员工中共有19名员工在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在蔡马二人的帮助下,使用上述手法诈骗、侵占雇主责任险理赔款130余万元,而蔡马二人则非法获得佣金15万余元。
今年3月,邵某、蔡某、马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归案。从这起案件入手,警方依托数据化实战手段又批量研判出多条雇主、保代中介共同进行保险诈骗的犯罪线索,于今年4月一举捣毁了另外7个诈骗雇主责任险理赔款的犯罪团伙,实现了对此类保险诈骗团伙的全方位、全链条打击。
目前,邵某、蔡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余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海警方侦破一起保险诈骗案
一身重伤全靠包装
近日,黄浦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成功侦破涉健康意外险种的保险诈骗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实现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开具虚假医疗证明的外省市私人诊所工作人员的全链条打击,切实维护了保险公司合法权益。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冯某等人为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利用自身具有保险行业从业经历、熟知各类保险的办理及赔付流程等优势,以每借用身份投保一次就支付数百元费用为条件,对外招揽崔某等人。之后,李某、冯某就利用招揽的崔某等人身份作为被保险人,在本市多家保险公司同时购买意外医疗保险。在保单生效后,李某、冯某就指使崔某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意外事故,并伙同个别外省市的私人诊所从业人员,以千余元一次的价格开具虚假的就诊及住院证明,将擦伤、软组织挫伤等无需住院的外伤包装成需要住院治疗的意外伤情,待拿到证明后,李某则据此向多家保险公司同时申请意外险理赔,从而骗取保险公司巨额理赔款。经警方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保单1000余单,涉案金额500余万元人民币。
今年7月,黄浦警方在外省市多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将李某、冯某、崔某及诊所工作人员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警方已经侦破的保险诈骗类案件来看,保险诈骗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部分犯罪团伙呈职业化趋势
一些不法分子互相勾连,专门骗取保险机构理赔款。团伙以按次支付固定费用为诱饵,公开招揽“工具人”,为其购买保险,然后通过虚构或夸大出险情况诈骗保险机构资金。一些保险代理中介为牟取利益,帮助原本不具备投保资格或需要支付高额保费的公司和个人顺利投保或以正常保费投保,以此获取承销佣金;之后再伙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分别隐瞒实际出险情况和投保情况,诈骗保险机构的理赔资金、侵占被保险人的理赔款项。
犯罪手法呈现多样化
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多保混用”的方式侵占理赔款,即向保险公司购买多种保险,但向被保险人隐瞒真实投保情况,出险后先伪造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赔,在拿到全部理赔款后混淆概念,以其中一个险种的理赔金充当全部理赔款赔付给被保险人,然后在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侵占其余理赔款;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多保混用”的方式侵占理赔款,即向保险公司购买多种保险,但向被保险人隐瞒真实投保情况,出险后先伪造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赔,在拿到全部理赔款后混淆概念,以其中一个险种的理赔金充当全部理赔款赔付给被保险人,然后在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侵占其余理赔款。
犯罪成员有专业化特征
警方提示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投保人资质材料的实质把关,充分问询核实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其他保险,强化客户回访审核、调查等基础工作,切实筑牢反欺诈的“防火墙”。
保险代理中介应建立健全保险销售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与其有委托代理关系的保险销售人员身份和保险销售业务真实性的管理,定期自查、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投保人应当诚实守信,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更应恪守职业纪律,若是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