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理解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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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六条
我们设立个人账户和投资组合账户第十、第十二条
我们对账户定期结算利息并提供最低保证利率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四条
投保后十五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第二十条
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二十、第二十一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领取标准表的调整和适用第七条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八条
我们收取的初始费用第九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六条
退保需符合本公司的规定第二十、第二十一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二十四、第二十六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三十二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第十七条保险金的申请
第二条投保范围第十八条保险金的给付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十九条身故保险金转换年金权益
第四条保险期间第二十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五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第二十一条现金价值
第六条保险责任第二十二条合同终止
第七条领取标准表的调整和适用第二十三条诉讼时效
第八条保险费的交纳第二十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九条初始费用和持续奖励第二十五条伤残程度鉴定
第十条个人账户和投资组合账户第二十六条年龄、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和投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变更
资策略第二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第十二条投资组合账户转换第二十九条宣告死亡处理
第十三条结算利息第三十条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投资组合账户价值的计算第三十一条附则
第十五条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三十二条释义
第十六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4版)条款(第零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4版)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4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
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
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