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浦东公安分局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及采购编号:SCZB20140907/14-31289
3、预算资金:20万元
4、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招标范围及内容:向浦东公安分局提供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两个险种的投保服务项目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技术服务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证件为原件并保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路500号2105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4年11月17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由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解答。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11月18日下午17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地点
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本公司15楼评标会议中心大屏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