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投保人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投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二、投保人的投保义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人身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
2.如实告知的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保险标的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出险通知义务
出险通知义务即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其意义在于能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保险金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