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耕八年,“保险+期货”取得了亮眼的成绩。不过,期货日报记者通过调研和采访了解到,目前该项业务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颈”。记者梳理了市场各参与主体在参与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向专业人士寻求解决之道,以求帮助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保险+期货”遇“成长的烦恼”
新湖期货副总经理李强对记者表示,“保险+期货”发展的可持续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纵观“保险+期货”自2015年发展至今的历程,项目开展当地的政府和参保主体对于“保险+期货”模式能有相对正确认识的,都是在当地每年都有项目持续开展的地区。“保险+期货”模式的持续推广和应用,关键在于政府和参保主体的观念要转变,要让政府和农户看到切实的好处,并打心底里愿意接受和参与,这就离不开项目在当地的持续开展。“但是目前多数项目仅在当地就某一品种开展一次试点,不利于‘保险+期货’模式往更广和更深的层面发展。”李强说。
“另外,参保农户金融衍生品运行等方式掌握不够,对期货产品抱有较高期望,存在旱涝保收的偏差认知。有农户因为不了解此类业务而不愿意参与或参与积极性不高,导致此类保险业务无法在保险公司成规模地承办。”刘晓冬说。
“对‘保险+期货’项目的不熟悉、不了解,以及财力短缺是目前困扰地方政府参与‘保险+期货’项目的主要原因。”宁陵县政府副县长吕保军表示。
专业人士“把脉开方”为业务发展提供动力
针对“保险+期货”业务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专业人士纷纷为其“把脉开方”。
在李强看来,“保险+期货”项目要实现持续性、规模化、覆盖广,需要提升政府主导作用,在政策层面和财政层面都加大支持力度,省级、市级、县级各级财政按照权责划分设定合适的支持比例,将“保险+期货”项目同传统政策性农险一道纳入常态化补贴范畴,并争取引入中央财政补贴。同时,客观评估当地农户参保意愿,正向引导参保农户自担部分保费。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之间的保费分摊比例可以参考近年来推广试点的收入险中的4∶3∶3,也可以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保费分担中的责任划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中央和地方在保费分担中的主辅关系。
李强建议,期货行业内尽快推动落地“保险+期货”业务指引实施,期货公司内部可就“保险+期货”业务建立专项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地建立健全业务体系,规范业务操作。
“期货公司之间可加强合作,通过联合开展项目提高项目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同时也能提升行业整体影响力。”李强说,从实践来看,目前由期货交易所支持的县域覆盖类项目基本由多家期货公司共同合作开展,此类项目承做体量大,期货公司之间可以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也更容易吸引更多的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进来,提高农户自缴保费比例,同时更能放大政府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有助于获得更高比例的政府财政支持。
对于地方政府不了解“保险+期货”的,李强建议,可以将成功开展的连续试点项目案例作为实证依据,让地方政府对“保险+期货”的运作流程和实际效果有比较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在征得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调组织地方政府前往已开展过项目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与当地政府、参保主体进行深入会谈和交流,切身感受项目为当地带去的益处和变化。在项目落地实施前,帮助地方政府对“保险+期货”树立正确的认识和了解,将非常有助于后续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正向引导农户,并对项目提供政策和财政支持。
吕保军认为,地方政府在实施“保险+期货”项目中的主要作用应该定位于组织、协调和动员。对于经济作物,应当根据试点情况,引导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发购买保险,承担保费。同时,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应该在全面、充分评估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保险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