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中的保险原则之一“最大诚信原则”,内容有: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内容有仅做参考,欢迎品鉴。
这是一个关于ch13商业银行的财务分析报表和绩效评估的思维导图,包含绩效评估体系与评价方法、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评估等。
这是一个关于ch12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的思维导图,包含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历程、银行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体系等。
这是一个关于ch11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维导图,总结了风险的类型与风险管理模式、风险管理的流程、全面风险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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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一级Ethics-standard思维导图
货币政策对黄金价格的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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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
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签订或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向另一个当事人所做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告知的主体
投保人的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人的告知
保险人应当就保险合同利害关系特别是免责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告知的形式
无限告知/客观告知
有限告知/主观告知(询问回答)
告知的内容
重要事项
保险标的质量状况
保险利益情况
保险标的环境方面的情况
订立财产保险合同是否为重要事项的考虑方面
承保时
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
合同履行时
若保险标的的危险情况发生变化也应及时告知保险人
索赔时
标的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原因都应如实告知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行为及后果
投保人违反告知行为
对于投保方任何违反告知的情况,保险人均可放弃权利不予追究,继续使合同有效或继续履行合同
漏报、误告
保险人举证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对在合同解除之前发生保险事故所致损失,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隐瞒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在保险人解约前发生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可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
欺诈
合同自始无效,且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违反告知后果
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在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依法追究责任
保证
被保险人担保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保证的存在形式
明示保证
以文字和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机动车保险条款中必须对保险车辆妥善保管、使用、保养,使之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
承诺保证
投保人对将来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即对该事项今后的发展作保证举例:某人承诺今后不从事危险性运动
确认保证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举例:某人保证从未得过某种疾病
默示保证
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而使合同无效时,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无须退还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