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zhejiang@chinanews.com.cn
近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在内的11家保险机构受到了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究其原因,大多是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规行为。
7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这些保险机构的行政处罚结果,对各公司处以22~8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个人给予警告或并处7~10万元不等的罚款。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13号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蒋剑)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14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章崧)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章崧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15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娄国海)
一、非洁净转让债权资产以掩盖风险。
二、未如实反映债权资产公允价值。
娄国海对前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16号
(杭州大蜂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邵志宏)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17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公司、岑少杰)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18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王熙)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19号
(腾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郭琦)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20号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王琛)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21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沈江涛)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22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邵建永)
浙银保监罚决定[2022]2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李建华)
浙江乌镇:打造“夜经济”让“客流”变“客留”...
掠影:浙江东阳又闻南枣飘香...
浙江德清出土大量千年瓷器疑似东晋到南朝时期...
“爱换换”为“智慧城市”提供出行场景数字化嬗变让绿色出行风潮吹向全国...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199号中新大厦11楼邮编: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