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格力电器(000651)等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布。
因此,法院认定格力公司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最终,两起案件法院分别判决格力电器公司赔偿奥克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303万元、2546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暂未就该案件获得格力电器方面的回应。
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围绕专利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15年,格力电器就将奥克斯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为奥克斯涉嫌侵犯3项格力电器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奥克斯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该案以格力电器胜诉告终,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但格力电器和奥克斯均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纠纷进行开庭审理,当天庭审持续9小时,近6万人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线上观看了庭审直播。最高人民法院知产法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今年7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格力电器起诉被告奥克斯等的公告。原告格力电器诉求法院,判令奥克斯、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尚彬、刘娟、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同时,判令奥克斯将8个专利权转至格力电器名下,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并索赔9900万元。
除了诉讼外,双方也口水仗不断。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举报信,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奥克斯当天公开回应称,格力电器举报漏洞百出,正值“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对品牌进行公开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