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小伙伴表示解决了自己多年的疑虑
然而,蓝莓又迎来了新的灵魂拷问
不少宝子都来问
那缴纳不同档次的医保,
生育报销是一样的吗?
一档医保的生育报销
会不会比二档医保的多?
作为一名贴心的小编
蓝莓今天继续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生育报销并不是看你缴纳了几档的医保
而是跟生育保险有关系哦~
医保和生育保险要分清
我们缴纳的“五险”包括了
医保、生育保险、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医保和生育保险是其中两个不同的险种
缴纳医保就可以享受就医待遇
因此,回到我们开头说的问题
缴纳一档、二档、三档医保
受影响的是参保人的就医待遇
(点此查看
而生育待遇是受到生育保险的影响
深圳的生育保险不分档次
所以享受到的生育报销是一样的哦~
具体可以报销多少呢?
蓝莓也给大家整理好啦
深圳生育保险待遇
包括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
我们常说的生育报销指的
就是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啦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
报销标准
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②单胎顺产:2700元;
③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④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图源:摄图网(401933794)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图源:摄图网(500658445)
2
报销方式
生育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分两种:
生育医疗费用刷卡记账(就是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
注意:
参保人已通过刷卡记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就不能再申请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方式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哦!
未就业配偶使用老公生育保险报销的,只能先自行垫付,再去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哦。
3
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①对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在2021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参加生育保险的次月起可享受;
②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③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即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职工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④已提前1天办理全员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
图源:摄图网(400220509)
报销所需材料:
必要材料: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参保人身份证★
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出院小结(原件)
承诺书(原件)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身份证★
结婚证★
深圳市失业登记证明★
“★”表示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办事无需提交(仅支持省内电子证明)。
图源:摄图网(500658435)
报销流程:
2、填写申请表
点击“在线办理”→点击“生育保险”→点击“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填写资料并打印申请表:
3、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参保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成功之后,接下来就只需要等待审核就行啦~
图源:摄图网_500669269
生育医疗费用是由自己申请报销的
而接下来讲的生育津贴
则是由用人单位去申请哒
这里要划个重点
未就业配偶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的
是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哦
生育津贴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注意: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奖励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假期天数一览表:
申请条件
1.对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在2021年10月1日及之后的:职工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次月可享受;
2.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3.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5.职工分娩的,该职工须提前办理好全员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
图源:摄图网_400075188
申请方式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发放规定: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