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新华社发表了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和建议”),其中45-48条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本文从社保和异地结算方面对该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发展现状展开详细解读。
推进社保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被比作“安全网”、“稳定器”,出发点是为了改善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而养老保险正是其中分量最重的一项。如今,十四五规划和建议继续强调要推进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所所长金维刚介绍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既包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也包括不同制度间的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如城乡社会保险制度间的衔接。我国有2.6亿农民工,其中1.5亿人在城乡间流动,6000多万人跨省流动。不论是哪一种流动,都涉及社保转移接续的问题。
《社会保险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跨地区就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及关系转接的原则,即“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政策说得明明白白,但实际运转中,参保者却发现转移接续难上加难。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转移接续的人中,成功转移的人仅占20%,约80%的人员流动后,要么没有就业,要么就业后没去办理或没办理成功。
一些地方出于利益考虑,对参保人员设置了诸多限制条件。有的大城市不允许非户籍人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有的大城市以种种借口拒绝承接大龄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此外,操作环节上缺少统一规定,也影响着转移接续。广州市社保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直言,外来务工人员如果要办理跨省转移,由于在“年限互认”等方面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基本上采取“搁置”的方式处理。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2012年就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3800万人断保”这一数字,说明社保制度还很不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于人口迁移流动的步伐、滞后于城镇化的步伐,这是断保问题在今天凸显的大背景。”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表示。在他看来,断保的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劳动者认识问题、企业压成本不愿参保的问题,但主要还是在人口流动日趋加快的今天,社保体系地区割裂、城乡割裂、不同群体割裂的状况导致劳动者在流动时被迫断保。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任远教授认为,这些政策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减少断保现象。扩大参保覆盖面,将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消除养老保险的“空白点”,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在流动时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难题。
如何不让劳动者被动断保?人社部社保所的课题指出,应当有针对性地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以人员流动性较强的商贸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为重点,对不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行为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应当放开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这既能使农民工在返乡后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又允许非本地户籍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时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还应尽快出台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对不同地区、不同制度间转移接续时的条件、资金规模、年限认定、待遇标准明确具体规定,真正实现“不管你到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十四五规划和建议中提出的要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并非首次亮相。
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便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到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再次提出实现全国统筹,十九大报告中也表示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但相比以往,此次的措辞简单明了,态度坚决。这表明,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已箭在弦上。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对此表示,相较十年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改革背景已有重大变化。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的信息掌握更加全面、准确,且为系统垂直管理,这为养老保险费的统一征收奠定了组织基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不同省份之间人口结构的差异,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有较大差异——人口净流入的东南沿海省份基金结余较多、人口净流出的中西部省份基金缺口较大。
但全国统筹是明确的政策目标,因此有基金结余的地区通过调整缺口的补贴方式、放松退休审批以及将部分未长期缴费参保者纳入制度等方式,对本省区的结余基金进行非合理的消耗,以避免全国统筹后,基金结余被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这样的态势下,如若再不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一旦基金结余被耗尽,则全国统筹的互助共济功能必将大打折扣。
再者,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在以吸引投资为主要经济增长方式的条件下,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被视为劳动力成本。不同地区通过充分利用人口红利降低费率或费基的情况并不罕见,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也因此呈现出两极分化。
但在以国内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阶段,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保制度不应再被简单地视为经济发展的成本,其可以稳定居民的预期,提升居民的消费倾向,因此迫切需要实现制度统一和定型。而对于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全国统筹就是其实现统一与定型的核心要素,统一的制度就必然要求统一的基金收支和统一的费率。
但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缘起于地方试点,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较低。加之人口单向流动所导致的区域间人口结构的差异——经济发达地区年轻劳动者多、实际费率低,更容易吸引投资;经济欠发达地区年轻劳动力少,实际费率高,无法吸引投资和创造就业岗位。由此造成欠发达地区的恶性循环与不同地区之间的两极分化。要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遵循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性的内在要求和互助共济的根本原则,在十四五时期实现全国统筹。
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按照国务院政务服务工作安排,国家医保局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有8项,分别是2020年底前实现1项,即“医保电子凭证申领”;2021年底前实现6项,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2022年底前实现1项,即“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介绍说,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作为政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需求快速增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之一。
截至目前,医保电子凭证已经在全国开通,累计激活用户近2亿。在2021年年底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后,参保人异地申请登记、变更参保信息以及关系转移接续,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提出申请,各统筹区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传递数据,实现跨省办理。目前已经启动了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9月28日,累计结算202.56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9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