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条件之一“毕业2年内”如何界定?
3.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象中的编制内新引进博士,具体指哪些?
4.一直是长沙市户籍,符合租房和生活补贴中“落户长沙”的申报要求吗?
5.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条件之一“35周岁(含)以下”怎么理解?
6.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7.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9.大学生来长沙实习,有实习补贴吗?
10.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查询个人档案?
11.博士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有补贴吗?
12.第二年度企业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要如何申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3.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与博士租房和生活补贴能够同时享受吗?
14.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
15.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16.在哪里可以查看长沙市就业见习基地及见习岗位信息?
17.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8.哪些人可以申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9.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
20.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流程?
二、创业扶持类
21.请问长沙有哪些创业扶持政策?需要找哪个部门咨询?
22.我想申报“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请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3.怎样申报“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若申报成功能获得多少扶持资金?
24.我想申报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请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5.怎样申报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若申报成功能获得多少扶持资金?
26.我想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请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27.怎样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28.我目前在长沙创业,听说有人才创业担保贷款,请问我能申请吗?
29.我能申请多少额度、多长期限的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可以怎样提供担保呢?
30.请问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可以享受贴息吗?
31.请问除了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还可以申请哪类贷款呢?
32.我要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呢?
三、专业技术人员类
33.我想申报职称该怎么办?
34.怎么办理初中级职称认定?
35.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申报程序是什么?
四、技能人才类
36.哪些人群可以参加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怎么报名参加培训?
37.如何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8.哪些人有资格参加长沙市职业技能大赛?
39.对于选手,长沙市职业技能大赛设立了哪些奖?获奖者有奖金拿么,奖金额度是多少?
40.参加长沙市职业技能大赛有机会获得哪些荣誉?
41.有机会通过参加长沙市职业技能大赛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么?
五、人才服务类
42.我想在长沙申请人才落户,需要怎么办?
43.我想在长沙买房,需要交多久的社保?
44.购房需要的社保证明,怎么开?
45.人才政策资金为什么钱没有到账?怎么解决?
46.哪些人才政策可以通过线上办理?线上如何办理?
47.我想线下申报人才政策项目,可以吗?
48.长沙市目前已正式运营的零工市场有哪些?
49.哪些人可享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
5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实名制登记?
51.进行实名制登记后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享受的就业服务有哪些?
答: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境外高校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3)编制内新引进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
台港澳高校毕业生参照境外高校毕业生执行。
0731-88666740/88666741。
2.问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条件之一“毕业2年内”如何界定?
答:毕业2年内是指前溯2年内的1月1日后毕业。例如: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是符合毕业2年内的要求。
答: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毕业2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
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市委人才办界定。
答:符合。
《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中“落户长沙”是指申请人在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时已具备长沙市户籍,含本身长沙市户籍(包括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
答:“35周岁(含)以下”是指截至35岁生日当天。
6.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及形式如下:
境外高校博士10万元/人、国内普通高校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本科1.2万元/人,租房和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开始计发,根据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按月据实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为两年。
按月发放至申请人个人社保卡账户(境外高校博士4166.66元/月,普通高校博士1250元/月,硕士833.33元/月,全日制本科500元/月)。
答:(1)劳动合同原件;自主创业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文件)原件;编制内新引进博士提供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或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通知单原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身份证、户口页原件。
答:租房和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开始计发,根据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月份按月据实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为两年。
发放期间社会保险停保月份不予以发放补贴,且停保月份计算在两年发放期限内。
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
第一个条件:实习大学生须是国内外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最后两个学年的在校生。
第二个条件:实习单位须是长沙市的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具体企业范围以各园区认定的为准。
补贴由长沙市各省级及以上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湖南湘江新区:0731-88995603
长沙经开区:0731-84878592
宁乡经开区:0731-87211776
浏阳经开区:0731-83219001
望城经开区:0731-88383191
马栏山文创园:0731-84459089
岳麓山大科城:0731-85120489
隆平高科技园:0731-84630979
金霞经开区:0731-85502270
雨花经开区:0731-85079658
天心经开区:0731-85476616
宁乡高新区:0731-87032853
岳麓高新区:0731-84591134
答:档案托管和个人档案查询均可线上线下办理。
(1)档案托管:
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办理材料:
①长沙市常住人口提供户口簿内页或长沙市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限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2)个人档案查询:
(3)档案托管和个人档案查询线下办理,可联系以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①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0731-84420920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75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华夏档案库房,0731-88847203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路96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伍家岭档案库房,0731-84365206
②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政务中心人才窗口,0731-84683265,0731-84683504
③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务大楼三楼人才窗口,0731-85899128
④长沙市开福区就业服务中心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5号窗口,0731-84558950
⑤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雨花市民之家3楼3033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731-85880196
⑥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长沙市望城区望府路198号望城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5号窗口,0731-88062122
⑦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东六路与棠坡路交汇处),0731-84062128
⑧浏阳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一楼3134室,0731-83601589
⑨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宁乡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东裙楼四楼402办公室,0731-88981719
⑩长沙市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11栋320房,0731-88999141
档案原存在高新区的,可联系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8号高新区政务中心4楼,0731-88995120。
答: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与博士租房和生活补贴不能够同时享受。
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人才可申报奖励。
第一个条件: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评定)为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人才;
第二个条件:人才在长沙市范围内的高校院所工作(在企业工作的可参与其他人才项目,不能申报四青人才奖励)。奖励由人才所在高校院所代为申报,奖励金额为20万元/人,全年受理,一般集中两批办理(5-6月、10-11月),
答: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周岁-24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见习对象可在就业见习基地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答: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答: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处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的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或来自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答: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市本级:0731-84907731/84907732
湖南湘江新区:0731-88999902
芙蓉区:0731-84682057
天心区:0731-85899262
开福区:0731-84558648
雨花区:0731-85880196
望城区:0731-88059658
长沙县:0731-84018510
浏阳市:0731-83631186
宁乡市:0731-88981205
答:长沙市目前有长沙市创业创新带动就业项目、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和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等创业扶持政策。
答:具备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可申报“小荷”青年人才项目:
(2)法定代表人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已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4)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0731-84907633/84907847。
答:具备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可申报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
(2)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已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3)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答: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3)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已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5)法定代表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或参加过创业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补贴5000至30000元不等。
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同一初创企业最多申请两次、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答:长沙市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两种类型,需信用良好,且在长沙市有具体经营项目。
(1)个人贷款对象需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人才范围)之一:
①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归国人员);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③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④在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或创业大赛获得奖项。
(2)小微企业贷款对象需同时符合:
①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上述人才范围之一;
②自贷款申请日起往前12个月内招用2名及以上人才,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和企业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内,据实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全额贴息。
举例:2023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LPR+150BP=5.15%,即个人贷款年利率在5.15%以内,可享受全额贴息,企业贷款按3.65%的年利率进行贴息。
答: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自主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政府贴息。
答: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到创业所在地的市或区县(市)级人社部门进行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经办银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市本级:0731-84907759/84907758
湘江新区:0731-88999214
芙蓉区:0731-84683277
天心区:0731-85899260
开福区:0731-84558950
雨花区:0731-84424727
望城区:0731-88081562
长沙县:0731-84012938
浏阳市:0731-83682316
宁乡市:0731-88981043
答:第一步,确定分支专业。根据《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湘职改办〔2020〕6号),结合自身岗位实际,选择想要申报的系列和分支专业。
第二步,确定取得方式。除了以考代评的专业(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土建工程、通信工程初中级和计算机软件初中高级职称)外,可以通过认定、评审的方式取得。
答:初级职称认定请咨询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县人社部门、主管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所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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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7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9年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
①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12年以上;
③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⑤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5年以上。
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参照执行,民办学校、民办医卫机构暂不纳入此类范畴。凡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专业),国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和规定。
职称申报程序按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的年度文件执行(每年6、7月发布)。
答: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捕渔民、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职、本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培训后按要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其一的可以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直接发放至培训机构,劳动者可免费参加培训。
答: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我市居民(含我市行政区划内的户籍居民和目前正在我市居住、工作或学习且满1年的外市户籍居民)均可通过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参赛。
答:大赛设立金、银、铜和优胜奖。对各项目获得前3名(排名原则上不并列)的选手(或选手组合),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并分别按6万元、4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答:对各比赛项目前3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授予“长沙市技术能手”称号,并可申报“长沙工匠”。已获得“长沙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授予。还可根据竞赛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选手,由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答:优胜奖以上选手,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颁发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各赛项第一名选手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
答:根据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直接在“我的长沙”APP进行自主申报。
答:非本市户籍和落户未满一年的长沙户籍买首套房需连续交满24个月,落户长沙满一年未满两年买首套房需连续交满12个月,人才新政落户、强省会人才落户、学历人才购房需交一个月。
答:人才政策资金按月发放,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会发放至社会保障卡。
未到账的主要原因及解决办法:
第一是您的银行卡长期未用,银行卡状态非正常,导致发放失败,建议您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开户行进行办理;
第二是您的账户已销户,导致发放失败,建议您及时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服务功能;
第三是您已办理社保卡但未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导致发放失败,建议您到社保卡发卡地银行激活。
答:可以的。
租房和生活补贴、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均可线下办理。目前全市共有19个人才服务窗口,申请人可携带申报资料就近进行申报。
其他项目、企业及平台奖补类资金,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各政策项目不完全一致,具体以政策规定为准。
答:长沙市计划在2023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零工市场共9个,含8个区县级零工市场和1个湘赣边就业服务驿站。截至目前已正式运营的零工市场有3个,具体信息如下:
答:毕业两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实名制登记服务。
答:线上可通过人社部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湘就业”服务平台予以申请;线下可到就近地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予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