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辨别正规金融产品服务利用双录维护自身权益
(一)什么是双录系统
所谓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简称专区“双录”),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下简称自有理财产品)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代销产品),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纳入专区“双录”管理。
(二)产品销售专区管理
2.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应在销售专区内进行,不得在销售专区外进行产品销售活动。消费者通过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进行自主购买的除外。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的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并由专门部门负责平台的信息录入及管理工作。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应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凡未在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应建立产品分类目录,严格区分自有与代销、公募与私募等不同产品类型,充分披露产品信息,产品信息涵盖产品类型、发行机构、风险等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内容。
(三)双录的要求
2.对于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推介、风险提示、客户确认反馈等等一个都不能少。
3.录像需要可以辨别销售和客户的面部特征。
4.听得出双方在说什么,并且音画同步。
(四)哪些产品需要双录
1.银行自己发行的银行理财。
2.代销的金融产品。
3.(可选)代销国债/实物贵金属。
(五)录音录像管理
1.录像可明确辨认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面部特征。
2.录音可明确辨识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语言表述,并与录像画面保持同步。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时,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存储的录音录像资料进行严格管理,不可人为更改、涂抹或删除,并确保能够实现快速精准的检索调阅。
5.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录音录像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并妥善保管备份数据。
6.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录音录像数据存储及管理系统采取有效的信息安全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二、宣传正规借贷服务远离违法违规借贷侵害
(一)如何辨别正规借贷服务,远离违法违规借贷
1.名称手续
首先可以根据借贷机构的名称来判断。借贷机构的名称一般由“县级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政策许可下,经XX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成立的,才可以合法使用“小额贷款”字样,如XX市XX区XXXX贷款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以观察其悬挂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以便区分。
除此情况之外,借贷机构除营业执照等一般企业均需办理的手续外,还应有省金融办下发的“开业批复”,文件名称通常为“对于XX借贷机构开业的批复”。
2.贷款利率收费
另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借贷机构的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利率的上限放开,但不能多于司法规定的上限(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除此情况之外,虽然骗子的名目千变万化,但九成以上的贷款骗局是“提前收费”。对于提前收费,如利息保证金等手续费要谨慎对待,正规的贷款流程是不会提前使得借款人出资的。
3.联系信息
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二)民间借贷的危害以及合规借贷的重要性
1.影响金融秩序,由于民间高利贷普遍存在,普遍高于借贷的规定,有的甚至高于银行利率的几十倍,受到了利益的驱动,一部分人更加愿意把自己的资金借给民间借贷,而高利贷放贷人更加充分的瞄准了这个机会,提出了高于银行利率的高利益来吸收民间资金,然后再高利的转出去,随着这类资金的大量的触动,滋生了地下钱庄出现了非法的行为,没有合法资质的放贷者和地下钱庄极大冲击着正常的市场准入和交易竞争,严重影响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
2.严重影响我国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不法的高利贷放贷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往往会动用非法的手段,对自己所谓的欠债者进行威胁和恐吓,为这样的现象往往会引发非法拘役、故意伤害等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借贷人往往因为不能及时的还贷,从而背负着巨大地心理压力,以至于有部分人走上绝路,导致家破人亡。又或为了还贷铤而走险的走上犯罪道路,更大的危害社会的其他家庭。
3.严重影响我国正常司法审判程序,往往作为高利放贷者在采取非常手段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时,会用自行设计的证据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从而由非法制造者变成权利人,这些案件很大程度上会消耗司法资源,损害国际司法威严。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需要自觉抵制高利诱惑,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拒绝民间借贷!”
(三)校园贷存在的危害
1.高利贷
2.欺诈诱导
校园贷款公司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可能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可能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经常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而又消费欲望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3.强行逼债
校园贷款公司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采取的催款方式往往是各种骚扰、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甚至包括某些更加极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不得不东奔西走举新债还旧债,从而极大地威胁借款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而种种暴力逼债的方式,已经超出合法经营的范围而有涉黑犯罪之嫌。
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一)什么是电信诈骗?
(二)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2.“管好自己的钱和账号”才是关键。骗子为使其诈骗目的得逞,总是以各种理由要求保密,并诡称案件涉及机密,要绝对保密,包括对家人都不能讲,甚至以还要追究其家人的连带责任来恐吓。
(三)需提防十类「诈骗短信」
2.温情式:温情短信骗费不留情;
3.权威式:来电要求转账,自称“公安局”;
4.激将式:短信骂人激你回电骗费;
5.利诱式:手机充值充200送300,话费两天就没了;
6.提醒式:借银行名义向用户群发消费短信;
8.瞄准领导:送你的钱务必打给我否则大家都不好过;
9.苦肉计:家长收到诈骗短信自称儿女要求汇款;
10.惊喜式:以红十字会为幌子骗人捐款。
(四)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手法
1.诈骗手段之一:冒充公检部门,法院、检察院传票诈骗
防范建议:增强主动防范意识,拒绝不明虚利诱惑,如果对方提出领奖要先交费,那一定就是诈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