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电诉宝”(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数据表明,目前二手车电商主要存在五大乱象:平台数据造假、虚假宣传、承诺服务难兑现、“套路贷”、备受吐槽的汽车质量问题。其中以大搜车“弹个车”、车好多集团“毛豆新车网”、“优信新车”、妙优车、花生好车、小白用车、瓜子二手车等为代表的汽车新零售平台,屡屡出现退款问题、平台消费欺诈、汽车质量问题、分期扣款不合规、私自拖走汽车等投诉问题。
有媒体报道,为了做大成交额,一些二手车电商平台恶意刷单、数据造假。此前,有自称天天拍车总部高管的人士自曝,直指公司存在利用关联公司刷单、单台车重复交易伪造成交量等问题,疑“做局”欺骗意向投资人。
此外,方超强律师认为,因为二手车电商“居间方”的性质,决定了其不会承担销售者责任。所以,如有二手车信息不真实或造假的情况,那么在维权前,首先要明确是谁的责任,再来确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卖家是信息造假或者不如实交代真实车况的主要责任方,那么可以通过二手车买卖合同,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如果造假信息大到足以影响买家是否购车的决定的,例如“事故车”、“泡水车”、“公里数造假”等,买家也可以主张依法撤销合同,并追究卖家违约责任。
但是,现实中二手车平台往往对于所售车量有过专业的检测评价,消费者也往往是基于这些评测的信赖,才决定是否购车、以什么价成交。因此,无论二手车平台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其检查的,甚至于是担保承诺的信息与车量真实情况不一致的,那么其应当承担两个责任,一是退还服务费,二是就买家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方超强补充道。
二手车电商的乱象之一就是平台承诺的服务难兑现,其中包括买车容易退车难、车辆检测不过关、保养服务不完善等。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就接到马先生对“优信二手车”关于承诺服务不兑现的投诉。马先生于2019年3月7日在“优信二手车”订购一台凯迪拉克轿车,由成都发往齐齐哈尔,期间只签署了一份所谓知情确认书,并以转账方式支付了购车款10%的订金32500元。3月19日,车辆到达齐齐哈尔,按照之前约定要求第二天对车辆进行检测,但遭到齐市工作人员拒绝,并告知如果不想要可以退车。查看过后决定退车,工作人员却说不能退了。门店还贴着“3天无理由退车”的字样,没有协议只交了订金还没付全款,为什么不能退?后工作人员告知可以退,但我需要承担全车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32500元。
口头承诺一定金额,采用空白信息贷款合约签约,并给出和之前承诺价格不一致的总贷款金额,是大部分消费者遇到购车“套路贷”的固定模式。
孙先生向“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发来求助,称在“优信二手车”订购一台奥迪轿车,平台说可以首付一成购车,当时客服人员说支持30天包退,3天无理由退车,全程没提过贷款利息利率的事情,且未说明收费标准。
后交了首付车都没到就出贷款还款计划,利息和手续费有些高,经过和家人商量决定退车,优信的工作人员说可以退,但是收取的服务费没办法退,只同意退车辆首付款17610元,收取的1500违章押金(第二年退给您)+1800GPS+120公户管理费+车辆安全保障费(15.5*0.004*4=2480相当于车子四年的盗抢险)2480+600抵押服务费不退还,一共是6500元。
很多消费者对二手车电商买车还是心有疑虑,汽车质量不过关是消费者担心的主要问题。二手车市场的水太深,泡水车、事故车、行驶公里数造假,车辆经过修理装修后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即便是老司机也很难判断车质量的好坏,因此很容易蒙混过关,只有真的上路了才能发现车辆的各种问题。
“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接到的张先生的投诉显示,张先生在“优信二手车”购买一辆众泰5008元,交车当天工作人员告知新给车换的机油。我表示半信半疑,去维修厂换的新机油。在放老机油的时候,这个小车竟然放出来7升的机油,懂车的人应该都知道,机油最多也就4升左右。刚购车2天,就出现发动机故障(发动机故障亮灯)、ABS故障、左后转向灯不亮、玻璃水不喷水等各类问题。
针对二手车电商存的的种种问题,网经社-电子或是那怪物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互联网汽车平台以线上交易场景为主,缺少线下服务体验。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此种购车方式时,要注意平台对服务费、GPS费等费用的收取。消费者需要衡量自身消费习惯,选择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购车模式,尽量选择提供线下购车体验和服务的平台。此外,在与平台达成协议时,注意与自身权利义务有关的合同条款,对于不理解的专业词汇或有疑惑的合同条款要求对接人员予以释明,降低购车风险。
2017年10月,瓜子、优信、人人车相继发力新车业务,并逐渐把产业链拓展到金融领域。例如主打“一成首付”、“先租后买”的弹个车也为消费者提供信用购车金融方案。二手车平台之间的竞争映射出行业正在加紧洗牌,大家都在争取成为领域的头部,除了可以获取更多客源流量,最终目的其实是吸引更多融资,以拿到下阶段的门票。
此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认为,目前市面上的二手车电商平台,其模式基本如下:一方面以类似“能卖出好价钱”、“能快速拿到钱”等噱头,吸引车主到自己平台上卖车;另一方面,又以“专业检测、诚信可靠”、提供金融工具“一成首付”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到平台上卖车。这个中环节,二手车电商平台自始至终都不曾是二手车的产权人,收取的也是服务费。
因此,方超强认为,大部分二手车电商平台其核心的业务模式性质还是“居间中介”性质。换言之,大多数二手车电商平台自身并非是销售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的责任对二手电商平台并不适用。
董毅智认为,从开始到现在二手车行业面临的一大问题是缺乏标准。行业伊始,标准的缺少是可以理解并且能够为内部公司提供机遇的,但在逐渐形成规模,存在多家竞争的情况之后,如果希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产生一个标准,可以是协会牵头,也可以是公司自己出台,“以身作则”来推动市场发展,但这个做法的难度、决心以及成本也是不言而喻的,对于管理人员以及资金的需求往往跑在了企业合规的前面,现在已经到了合规前置的阶段。
那么二手车电商行业诸多的乱象,是否是因为法律法规太少了?对此,蒙慧欣否定了这种说法,她认为针对二手车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少。其中包括2008年银监会颁发《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并专门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规范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还有2017年2月商务部公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