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常见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2)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签证费;
(3)办公通讯费:符合条件的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
(4)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6)企业请个人办理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个人办理事项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负担,比如差旅费,个人取道得抬头为个人名字的发票向企业报销.
个人为发票抬头的还需要以下条件方可入账:
1、取得发票抬头为员工个人,是由客观原因决定的,某些支出,发票抬头只能开员工个人而无版法开具给企业;
发票个人抬头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报销的,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1、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发票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
2、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通讯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3、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发票(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房租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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