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骗保属于典型的一种诈骗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亚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定罪并依法处罚。
1、车险事故找人顶包,合谋骗保
2、夸大财产损失
发生车险事故后,随意夸大自己或受害方的损失,伪造或变造赔偿凭证,如汽车修理发票等,来骗取高额保险金,构成骗保行为。
3、故意制造车辆丢失或车辆受损事故
故意找他人将自己的车“偷走”,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或利用报废车辆或报废零件安装到车上制造假的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索赔等行为构成骗保行为。
4、虚构车辆价值
5、无中生有故意碰瓷
利用自己的娴熟的驾驶技术,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故意制造车辆碰撞的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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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进行骗保诈骗活动,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会构成保险诈骗罪。诈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较大金额,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案件,属于数额巨大,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案件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骗保行为,会面临拘留。
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联系保险公司,但勘察人员不能及时按时来到现场。
对策:一个方法是可以在勘察人员的指导下自行到定损中心定损,如果勘察人员因自身原因迟迟不来,车主可要求保险公司另派人员。
2、关于定损价格有争议
车辆发生事故产生损害,出险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维修报价有出入,这种情况不在少数,不同的维修厂因各方面成本不同,难免出现维修费用不同的情况,而保险公司是根据市面上的零部件价格和人工费来定价的。
对策:如果出现协商不一致的情况,可让保险公司与维修厂直接协商,或去保险公司推荐的维修点。为了避免后期出现这种麻烦,可在签订保险协议时对这种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3、收费停车场丢失的汽车或划痕不予赔偿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被盗的车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于上述场所负责保管车辆,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承担责任。所以,车是丢了还是刮伤了,保险公司不在乎。
4、报案不及时且不予赔偿
机动车保险基本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盗车附加险紧急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并必须在48小时内同时报告,否则可能直接被拒赔!
对策:车主有义务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记住“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种义务,也是保证你在事故发生后可以获得赔偿和保障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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