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债务逃至境外的屠某(另案判决)伙同他人伪造死亡证明,虚构其本人在境外死亡的事实,身为屠某母亲的被告人夏某某明知屠某未死亡,仍在屠某的指使下,以伪造的死亡证明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共计人民币694万余元。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经调查后以屠某死亡依据不足予以拒赔。宝山区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屠某合同诈骗、保险诈骗案中,发现夏某某亦涉嫌保险诈骗犯罪,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夏某某进行追诉。经宝山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夏某某提起公诉,最终宝山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对夏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院供图
此次发布会围绕“立足检察职能惩治保险诈骗犯罪,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题,现场通报了2021-2023年上海检察机关办理保险诈骗案件工作情况。据介绍,2021-2023年,受理保险诈骗犯罪审查起诉案件93件185人。其中2021年受理50件107人,2022年受理29件51人,2023年受理14件27人。从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保险诈骗案件的情况来看,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态势,显示出司法机关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保险行业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已初见成效。
受理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案件涉及的险种以财产险为主。其中又以车辆险占绝对多数,同时也涉及航班延误险、履约保证险等一些新型险种,人身险则主要包括工伤意外险、意外伤害险等。
内外勾结型车险骗保案件数量较多。投保人、汽修人员甚至保险公司内部人员相互勾结而实施的车险骗保案件多发。该类案件中,居于犯罪核心地位的以汽修行业从业人员为主,此外,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定损员等也往往在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案手法愈发复杂、隐蔽,如在境外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后将保险标的和保险权益转卖第三人,利用不知情的第三人骗取保险理赔款等。
涉互联网场景骗保案件背后的黑灰产业链值得警惕。多起案件显示,围绕电商平台“刷单骗保”已然形成一条隐秘的黑灰产业链条,严重扰乱保险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案件中反映出,新类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难度,保险诈骗参与方多元化、专业化,保险行业风险防范机制存在不足,跨行业、跨部门协同治理尚需优化。
对此,检察机关表示,将不断优化保险诈骗刑事案件办理、预防措施;强化保险行业内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构建社会协同治理模式。保险公司、行业组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需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信息共享、程序协调、行动协同,共同推动保险犯罪源头治理和保险行业规范经营。
新民晚报记者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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